武汉进入“凭房票买房”时代 不诚信者将取消购房资格
通知规定,一张“房票”一次只能登记一个楼盘,登记一次后即时锁定,不能再去别的楼盘登记,等到开盘销售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动解除锁定。

武汉进入“凭房票买房”时代 不诚信者将取消购房资格

来源:2021-08-01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7月30日17时讯(岳思佳) 武汉市房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武汉市购房需先申请购房资格,经房管部门审定后才有资格“凭票”购房。

据了解,武汉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武汉市房管局拟制发《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一张“房票”一次只能登记一个楼盘,登记一次后即时锁定,不能再去别的楼盘登记,等到开盘销售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动解除锁定。其中,“房票”有效期为60日。

此外,意见稿中明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从业人员,一旦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购房资格,将记入信用档案、罚款、被拉入行业“黑名单”。同时,购房者也将面临处罚,不仅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列入房屋交易不诚信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

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6日)。

新闻链接》》

以下为《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款: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房管部门,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市房产信息中心,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

一、购房资格申请程序

(一)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意向购房人,可通过“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fgj。wuhan。gov。cn/)申请购房资格(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资格,下同),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或“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申请购房资格。

(二)各区房管部门应在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购房资格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境外个人等申请购房资格的,购房资格认定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三)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出具之日起60日内有效,意向购房人可凭有效的认定结果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认定结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四)意向购房人对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认定结果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或辖区政务中心窗口向辖区房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辖区房管部门自受理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复核(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加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使用情况的检查

(十)各区房管部门应按照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工作要求,在购房登记、开盘销售、网签备案等环节,按一定比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资格认定结果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回访购房人。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意向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的,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列入房屋交易不诚信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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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进入“凭房票买房”时代 不诚信者将取消购房资格

2021-08-01 15:44:26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7月30日17时讯(岳思佳) 武汉市房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武汉市购房需先申请购房资格,经房管部门审定后才有资格“凭票”购房。

据了解,武汉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武汉市房管局拟制发《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一张“房票”一次只能登记一个楼盘,登记一次后即时锁定,不能再去别的楼盘登记,等到开盘销售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动解除锁定。其中,“房票”有效期为60日。

此外,意见稿中明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从业人员,一旦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购房资格,将记入信用档案、罚款、被拉入行业“黑名单”。同时,购房者也将面临处罚,不仅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列入房屋交易不诚信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

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6日)。

新闻链接》》

以下为《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款: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房管部门,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市房产信息中心,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

一、购房资格申请程序

(一)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意向购房人,可通过“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fgj。wuhan。gov。cn/)申请购房资格(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资格,下同),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或“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申请购房资格。

(二)各区房管部门应在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购房资格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境外个人等申请购房资格的,购房资格认定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三)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出具之日起60日内有效,意向购房人可凭有效的认定结果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认定结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四)意向购房人对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认定结果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或辖区政务中心窗口向辖区房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辖区房管部门自受理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复核(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加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使用情况的检查

(十)各区房管部门应按照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工作要求,在购房登记、开盘销售、网签备案等环节,按一定比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资格认定结果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回访购房人。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意向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的,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列入房屋交易不诚信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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