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数字赋能食品生产企业积分制信用监管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抓手,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惩戒的作用,依托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积分制信用监管新模式,倒逼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不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在食品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余杭区塘栖镇开展试点,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形成了食品生产企业积分制信用监管工作指引。2020年9月,召开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积分制信用监管工作现场会,在全市推广该项工作。
建立信用风险分类
以风险分析为基础,根据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食品类别、企业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对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实施积分等级量化评分。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采取申报制,由食品生产企业自主申报,经审核后确定分值。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根据监管信息综合计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量化分值根据年度发生的奖惩信用信息和社会评价确定分值,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风险积分从低到高划分四档(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十二个等级(A+、A、A-;B+、B、B-;C+、C、C-;D+、D、D-)。
实现数字智慧监管
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的基础上,升级开发“风险信用积分”模块。企业自主申报、监管部门审核、动态监管积分、信用奖惩积分等都通过该平台进行。平台对归集的各类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并自动评判,实现企业信用等级情况实时动态调整。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和检查频次,采取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严格市场退出机制,对发现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已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以欺骗、提交虚假材料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屡次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的;移送公安追究刑事处罚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撤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企业积分制信用监管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信息公示与信用约束的基本功能,有效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食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