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落实社会信用条例 加强审计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围绕《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要求,在强化审计机关自身诚信建设的同时,从审计监督职能出发,着力探索信用分类监管,推进联合奖惩,深化信用审计,统筹规划信用工作整体布局,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一是科学谋划,统筹总体布局。以实施《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和南京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引领,制定信用工作要点,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细化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将审计信用建设纳入全市审计机关“十四五”规划。
二是因地制宜,建立分类监管。创新开展“信易+审计”,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探索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审计监管。对审计监督中涉及企业或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予以重点关注,加强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执法效能。
三是突出重点,推进联合奖惩。聚焦财政专项资金申补、招投标、信用贷款、社会民生保障等失信行为较高发领域,加大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资金、虚假招投标、合同履行不到位等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建立基于信用体系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今年已在财政专项资金、医保等领域发现数起失信行为并移送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四是积极创新,深化信用审计。结合政府隐形债务化解、清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老旧小区改造、医养融合等审计项目开展政府守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监管与审计监督融合,以审计监督推动政府部门守信。在今年开展的老旧小区整治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中,审计组通过揭示合同签订与执行的相关问题,着力推进政府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