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建筑业稳增长实施建筑业企业信用加分激励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建筑业产值持续稳定增长,激励建筑业企业持续拓展市场,全面提升上海市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建筑业稳增长实施建筑业企业信用加分激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加分范围。对2021年度完成建筑业产值达到5亿元,且同比增速超过全市当年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速的注册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信用加分激励。
二、加分方式。凡是考核年度产值达到5亿元,且同比增速超过或达到全市当年同比增速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在信用评价分值上加2分,有效期一年。加分后企业信用评价总分大于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三、实施程序和时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形成加分企业名单,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门户网站(http://zjw.sh.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统一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