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宿醉未醒将货车开到交巡警大队门口
华龙网4月28日14时50分讯 4月27日上午10点45分许,江北交巡警渝澳大队民警在队部门口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冯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8mg/100ml,经查,冯某在2016年1月25日因为酒后驾驶被处罚过,此次是第二次酒驾。
当时,江北交巡警渝澳勤务大队多名民警正在读书梁队部门口交接工作,一辆小型货正好从门前经过,因该车外观较旧且声音较大,民警怀疑该车排放未达标,不符合环保要求,遂准备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但驾驶员并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民警顿觉可疑,再次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在民警的明确示意下,驾驶员最终将车停在路边。
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员下车后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明显有酒气。便询问驾驶员是否有饮酒,驾驶员称没有。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回队部,并依照程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冯某承认自己昨晚饮酒至凌晨1点钟,今天早上宿醉未醒便出来开货车送货。
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冯某的记录发现,冯某在2016年因酒后驾车被处罚过,此次被查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冯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二次酒驾等多项违法行为,已被移交办案部门进一步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冯某被抓后感叹自己对路线不熟悉,不该走这条路,开到交警队门口来了,民警回怼冯某:“你的问题不是开到哪儿的问题,而是不该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开到 哪儿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