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 你的工资单将发生啥变化?
扫一扫二维码,个税个改全知道。重庆税务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9月29日16时10分讯(记者 周晓雪 实习生 邱小雅)2019年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为了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5000元/月扣除额的标准在今年10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10月1日起,工资薪金的个税到底怎么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纳税人的负担到底能减多少?听听税务机关怎么说。
1、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有何变化?
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按月度换算的新税率表:
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2、个税5000元扣除开始执行,工资单将发生啥变化?
10月1日起执行5000元/月的费用扣除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指的是扣缴单位10月1日(含)后实际发放工资时适用5000元/月的新标准。按照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计算代扣税款后,于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申报。
例如:
某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发放员工工资,其中:
李先生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工资7000元,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适用税率3%,应缴税款60元;
罗女士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工资9000元,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缴税款190元;
陈先生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工资18000元,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应缴税款1190元。
友情提示,工资薪金按月计税,如果10月份再发放第二次工资,两次发放的工资就需要合并计税,适用新税率表,且只能享受一次5000元的扣除标准。
3、2018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算计税?
2018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款计算方法为:
在申报第四季度所得时,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汇算清缴时需分段计算,前9个月适用35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并适用原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后3个月适用5000元/月的新标准,并适用新税法经营所得税率表。
具体如下:
(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2)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4、纳税人的负担到底能减多少?
经过测算,从减税效果来看,假定某人扣除三险一金后实际取得8000元的工资收入,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纳税人所适用税率从税改前的10%降为3%,缴纳税额从345元降为90元,降幅达73.9%;若扣除三险一金后实际取得15000元的工资收入,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纳税人适用税率从25%降为10%,缴纳税额从税改前的1870元下降为790元,降幅达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