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安全隐患 即日起全市开展专项整治主城桥涵设施违法违规行为
华龙网10月29日23时讯(记者 王玮)记者今(29)日从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获悉,即日起至2019年1月,将开展主城区城市桥涵设施管理运行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对城市桥涵设施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重点抓好涉及制度规范落实、设施安全管理的18项要求的摸底排查。”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城市桥涵设施安全运行,即日起至2019年1月,开展主城区城市桥涵设施管理运行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落实制度规范共包括11项: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经批准即实施的;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桥梁检测评估机构对桥梁进行检测评估;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修预案方案;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应急预案方案;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建立完整的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是否按规定对特大型跨江大桥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其他大桥每三年至少进行次安全检测;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是否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是否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是否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城市大桥设施及其安全保护区的空地,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建设的,是否征求城市管理部门的意见,按照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围绕七项展开:擅自占用城市桥涵设施的行为;擅自在城市桥涵设施上搭建建(构)筑物的行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的行为;擅自移动、损坏城市桥涵设施和测量标志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在城市大桥及其安全保护区内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在城市大桥及其安全保护区内倾倒垃圾、废渣和堆放物资的行为。
会上还传达了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城管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城市桥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