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音】防空洞出租引质疑 荣昌民防办回应了!
网友质疑:防空洞是否可以出租
党校下面有一个人防防空洞,小时候经常进去玩,一间一间的房间,很宽。可如今不知道谁把它租出去了。听说,人防不得作为商业行为使用,希望有关部门调查。
问政平台接到网友反映后,联系了荣昌区相关部门。
官方释疑:防空洞出租是合法的
荣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回复称:荣昌区委党校旁的防空洞属荣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资产,荣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将该防空洞出租作为仓库使用情况属实。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应当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以减轻国家负担,增强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能力,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第六条:“租赁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当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工程隶属单位的监督检查,按时缴纳税费和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消防、防汛、治安等工作和使用中的经济、法律责任。”所以,为充分发挥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区民防办将防空洞出租是合法的。
同时,荣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表示,该防空洞大门以外的地块属于荣昌区委党校所有,是租赁方自行向区委党校租用的该地块作为商业经营使用。
如果您想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此类问题,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留言,也可登录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