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音】因工受伤求补偿 网友问政获官方回复
网友:因工受伤寻求补偿
“我在荣府天一城工地因工受伤,如何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网友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表示,在荣府天一城工地因工受伤,治疗了30多天,医疗费,检查费花了几千块,工地包工头及公司没给工伤赔偿,至今仍不给于解决处理。
“十九冶成都公司连医疗费都不付完,要我去承担。包工头也不见了。”网友咨询,“如何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能不能免费起诉?”
官方回复: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在接到网友反映后,联系了荣昌区相关部门。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回复。具体如下: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规定,如用人单位未在你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你的工伤认定申请,你可以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我局提交你的工伤认定申请。
二、在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你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仲裁,请求工伤待遇的赔偿。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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