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提升在行动】这家酒楼非法收运餐厨垃圾 被罚款3000元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今(16)日从沙坪坝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为了规范餐厨垃圾收运,沙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大队持续重拳开展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日前查处某酒楼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并对其和运输人进行了处罚。

【城市提升在行动】这家酒楼非法收运餐厨垃圾 被罚款3000元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19-01-16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16日17时讯(记者 董进)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今(16)日从沙坪坝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为了规范餐厨垃圾收运,沙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大队持续重拳开展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日前查处某酒楼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并对其和运输人进行了处罚。

1月3日上午,应急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沙坪坝区金沙港湾7号附近时,发现某酒楼外堆放着一些装着餐厨垃圾的胶桶,但并不是环卫统一规范设置的垃圾桶,执法人员怀疑酒楼存在非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

某酒店非法收运餐厨垃圾 沙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供图

因现场无法找到当事人,应急大队立即安排队员24小时蹲守取证,最终查获该酒楼擅自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办理餐厨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一辆小货车进行收运。

队员蹲守取证 沙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供图

根据《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或者未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该大酒楼和小货车司机何某的行为均违反了《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急大队执法人员对双方开具了《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执法现场 沙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供图

1月10日11时,应急大队依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分别对餐厨垃圾产生方该大酒楼处罚罚款3000元,对运输方何某处罚罚款5000元,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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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提升在行动】这家酒楼非法收运餐厨垃圾 被罚款3000元

2019-01-16 17:52:12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16日17时讯(记者 董进)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今(16)日从沙坪坝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为了规范餐厨垃圾收运,沙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大队持续重拳开展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日前查处某酒楼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并对其和运输人进行了处罚。

1月3日上午,应急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沙坪坝区金沙港湾7号附近时,发现某酒楼外堆放着一些装着餐厨垃圾的胶桶,但并不是环卫统一规范设置的垃圾桶,执法人员怀疑酒楼存在非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

某酒店非法收运餐厨垃圾 沙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供图

因现场无法找到当事人,应急大队立即安排队员24小时蹲守取证,最终查获该酒楼擅自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办理餐厨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一辆小货车进行收运。

队员蹲守取证 沙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供图

根据《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或者未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该大酒楼和小货车司机何某的行为均违反了《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急大队执法人员对双方开具了《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执法现场 沙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供图

1月10日11时,应急大队依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分别对餐厨垃圾产生方该大酒楼处罚罚款3000元,对运输方何某处罚罚款5000元,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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