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 年内全面完成 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整治
近日,涪陵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重庆市总河长令(第1号)》精神。涪陵要坚持“一个导向、三个全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总河长令》。
涪陵区已经成立了区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办公室,目前全区已在开展有关工作。该区正在制定贯彻落实市总河长令具体实施意见。
涪陵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区河长办已翻印总河长令4000份,发放到各级各部门,在社区、居民点、学校、道路等广泛张贴。
其次是要坚持全面排查。涪陵要求各级河长、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全面排查管辖河库的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做到排查无死角,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打表推进。
同时,坚持全面整治。要严格对标对表,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完善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持续打击污水直排、偷排、乱排的高压态势。全区务必在2019年全面完成整治,做到整改无盲区,到2020年实现城市、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
目前,涪陵已完成8条不达标河流、7座不达标水库的排查,正在制定整改方案,5月下旬提交区委区政府审定,今年内完成整治。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