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启动
今(28)日,记者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深入实施宁静行动,结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19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渝环办〔2019〕228号)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开展“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并持续至6月15日,为考生开启“静音”模式。

重庆“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启动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19-05-28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8日19时05分讯(记者 林楠)今(28)日,记者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深入实施宁静行动,结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19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渝环办〔2019〕228号)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开展“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并持续至6月15日,为考生开启“静音”模式。

记者了解到,市生态环境局在高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将集中检查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为确保“禁噪”落到实处,市生态环境局将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结合12369环保举报热线提供的群众投诉线索,会同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及新闻媒体,对夜间违法施工的建筑工地开展联合执法。

同时,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参照市生态环境局做法,安排专项行动现场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线索,开展连续集中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主城区生态环境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成果进行通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业主或施工单位,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将在6月18日前完成约谈、曝光。

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执法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对高中考期间查处的夜间违法作业行为,一律遵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在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案件,各区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原则上应在3日内出具监测报告,执法人员应在收到报告起3日内进行立案,立案后次日起7日内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原则上在立案后次日起1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查处或作出处罚时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整改到位。

附:噪声污染投诉指南

12369(生态环境部门):为您解决工矿企业生产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空调器、冷却塔等固定声源噪声扰民问题。

12319(城市管理部门):为您解决主城区主干路两侧噪声污染需要设置声屏障或是市政维修工程噪声扰民问题。

63895777(文化部门):为您解决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器材等非固定声源噪声扰民问题。

110(公安部门):为您解决机动车辆乱鸣喇叭、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响器材;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跳广场舞)、集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装修以及进行家庭娱乐、悼念等活动产生噪声和其他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96096(交通部门):为您解决高速公路及所管辖公路噪声、嘉陵江黄花园大桥以上江域的船舶噪声扰民问题。

12395(海事部门):为您解决长江干线重庆段、嘉陵江黄花园大桥以下江域的船舶噪声扰民问题。

1231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您解决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里开设的加工、维修点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新购置的商品房,卧室旁边电梯间噪声和振动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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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启动

2019-05-28 19:12:16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8日19时05分讯(记者 林楠)今(28)日,记者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深入实施宁静行动,结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19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渝环办〔2019〕228号)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开展“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并持续至6月15日,为考生开启“静音”模式。

记者了解到,市生态环境局在高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将集中检查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为确保“禁噪”落到实处,市生态环境局将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结合12369环保举报热线提供的群众投诉线索,会同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及新闻媒体,对夜间违法施工的建筑工地开展联合执法。

同时,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参照市生态环境局做法,安排专项行动现场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线索,开展连续集中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主城区生态环境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成果进行通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业主或施工单位,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将在6月18日前完成约谈、曝光。

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执法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对高中考期间查处的夜间违法作业行为,一律遵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在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案件,各区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原则上应在3日内出具监测报告,执法人员应在收到报告起3日内进行立案,立案后次日起7日内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原则上在立案后次日起1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查处或作出处罚时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整改到位。

附:噪声污染投诉指南

12369(生态环境部门):为您解决工矿企业生产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空调器、冷却塔等固定声源噪声扰民问题。

12319(城市管理部门):为您解决主城区主干路两侧噪声污染需要设置声屏障或是市政维修工程噪声扰民问题。

63895777(文化部门):为您解决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器材等非固定声源噪声扰民问题。

110(公安部门):为您解决机动车辆乱鸣喇叭、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响器材;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跳广场舞)、集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装修以及进行家庭娱乐、悼念等活动产生噪声和其他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96096(交通部门):为您解决高速公路及所管辖公路噪声、嘉陵江黄花园大桥以上江域的船舶噪声扰民问题。

12395(海事部门):为您解决长江干线重庆段、嘉陵江黄花园大桥以下江域的船舶噪声扰民问题。

1231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您解决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里开设的加工、维修点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新购置的商品房,卧室旁边电梯间噪声和振动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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