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细则》
对全市各级部门党组实施党纪处分工作进行具体规范

市委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细则》
对全市各级部门党组实施党纪处分工作进行具体规范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19-05-29

相关链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就《重庆市实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细则》答记者问

重庆日报讯 (首席记者 周尤)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全市各级部门党组实施党纪处分工作进行具体规范。

据了解,《实施细则》共17条,在遵循《规定》设置的原则和一般程序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情况,重点对市级部门党组、区县级部门党组、垂直管理部门党组实施党纪处分程序以及保障案件质量措施进行分类细化和明确。

据悉,《实施细则》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充分赋予全市各级部门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授权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市级部门党组管理的处级党员干部违纪案进行审理,保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立案审查权,同时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审查的权力,确保中央要求精准落实到位。《实施细则》针对重庆直辖市的特殊实际,将市级部门党组、区县级部门党组、垂直管理部门党组实施党纪处分程序进行系统考虑,并结合各级部门的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规范,形成全市贯通的规范体系。

此外,《实施细则》立足实践运用,对每类人员的审查、审理、审批程序分别集中规定于一条,并对应设定一般程序和直接查处程序,具体适用时清晰明了;同时配套制作了审理意见函、处分建议函、处分决定书、备案报告等7种文书式样,作为《实施细则》附件一并印发,以统一文书规范,实践操作性强。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市委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细则》
对全市各级部门党组实施党纪处分工作进行具体规范

2019-05-29 06:55:08 来源: 0 条评论

相关链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就《重庆市实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细则》答记者问

重庆日报讯 (首席记者 周尤)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全市各级部门党组实施党纪处分工作进行具体规范。

据了解,《实施细则》共17条,在遵循《规定》设置的原则和一般程序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情况,重点对市级部门党组、区县级部门党组、垂直管理部门党组实施党纪处分程序以及保障案件质量措施进行分类细化和明确。

据悉,《实施细则》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充分赋予全市各级部门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授权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市级部门党组管理的处级党员干部违纪案进行审理,保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立案审查权,同时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审查的权力,确保中央要求精准落实到位。《实施细则》针对重庆直辖市的特殊实际,将市级部门党组、区县级部门党组、垂直管理部门党组实施党纪处分程序进行系统考虑,并结合各级部门的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规范,形成全市贯通的规范体系。

此外,《实施细则》立足实践运用,对每类人员的审查、审理、审批程序分别集中规定于一条,并对应设定一般程序和直接查处程序,具体适用时清晰明了;同时配套制作了审理意见函、处分建议函、处分决定书、备案报告等7种文书式样,作为《实施细则》附件一并印发,以统一文书规范,实践操作性强。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杜漩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