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拟修改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9日11时讯(记者 赵紫东)27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期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交大会审议。
据了解,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4件,涉及4项立法项目,其中制定3件,修改1件。
关于修改《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议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认为随着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我市残疾人保障条例部分内容已显滞后,适时进行修改确有必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进行五年立法规划中期调整时,将修改残疾人保障条例作为调研项目予以重点推进;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立即启动调研工作,待相关上位法修订完成后,便对我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进行全面修改。
关于制定《重庆市慈善条例》的议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认为慈善法施行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制定地方性慈善法规提供了依据、明确了方向。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慈善组织的发展、慈善活动的开展、慈善资源的拓展、慈善人才队伍的培养等都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和引导。因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五年立法规划中期调整时,将制定《重庆市慈善条例》作为调研项目纳入立法规划。该建议如获采纳,我委将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立即组织立法调研论证,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尽快填补我市慈善地方立法的空白。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还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期调整时将制定《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办法》、制定《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纳入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