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动|重庆开展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

在行动|重庆开展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19-05-30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龙丹梅)重庆日报记者5月29日从市水利局了解到,市水利局近日印发《重庆市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全市开展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到2020年6月底前,我市2018年前积累的河道违法陈年积案将实现“清零”,确保依法作出的涉水行政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严格执行到位,全市河道违法陈年积案结案率达到100%。

据了解,此次查处的违法陈年积案,主要是指水法颁布实施后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重点是“应立未立”和“已立未查”的水事违法案件。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查处的重点是非法侵占河湖及违法涉河湖项目、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以及其他水事违法活动等五大类行为。

《方案》要求,对于重点查处的五类违法行为,将依法分类处理。比如,对非法侵占河湖及违法涉河湖项目,要依法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严重影响河湖行洪功能、河势稳定、堤防安全以及占而不用的,原则上要限期清除;对非法采砂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依法扣押或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取水的,要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罚款到位,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依法限期拆除或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设施,逾期不拆除或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强制拆除;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要立即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限期补办手续,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

《方案》还要求,将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贯彻于“清零”行动的全过程,在查处河湖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移交线索,严查实处一批重大涉河道违法案件。今年起,市水利局还将聚焦强监管要求,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以推进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原则上,市级挂牌督办案件于2个月内结案。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责任人,抓紧实施,确保限时查处整改到位。

此外,市河长办公室也将把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对各区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评估内容,倒逼责任落实,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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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动|重庆开展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

2019-05-30 06:54:50 来源: 0 条评论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龙丹梅)重庆日报记者5月29日从市水利局了解到,市水利局近日印发《重庆市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全市开展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到2020年6月底前,我市2018年前积累的河道违法陈年积案将实现“清零”,确保依法作出的涉水行政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严格执行到位,全市河道违法陈年积案结案率达到100%。

据了解,此次查处的违法陈年积案,主要是指水法颁布实施后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重点是“应立未立”和“已立未查”的水事违法案件。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查处的重点是非法侵占河湖及违法涉河湖项目、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以及其他水事违法活动等五大类行为。

《方案》要求,对于重点查处的五类违法行为,将依法分类处理。比如,对非法侵占河湖及违法涉河湖项目,要依法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严重影响河湖行洪功能、河势稳定、堤防安全以及占而不用的,原则上要限期清除;对非法采砂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依法扣押或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取水的,要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罚款到位,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依法限期拆除或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设施,逾期不拆除或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强制拆除;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要立即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限期补办手续,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

《方案》还要求,将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贯彻于“清零”行动的全过程,在查处河湖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移交线索,严查实处一批重大涉河道违法案件。今年起,市水利局还将聚焦强监管要求,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以推进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原则上,市级挂牌督办案件于2个月内结案。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责任人,抓紧实施,确保限时查处整改到位。

此外,市河长办公室也将把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对各区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评估内容,倒逼责任落实,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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