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得了矛盾,才是办案高手”

“化解得了矛盾,才是办案高手”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19-06-14

她14年审结案件1460件,超90%为调解结案,其经验被市高法院总结为“湛秀英诉讼调解方法”


  湛秀英参加普法工作会议。(受访者供图)

  人物简介

  湛秀英,长寿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寿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主任委员,曾获“全国优秀法官”“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她总结的调解经验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总结为“湛秀英诉讼调解方法”。30余年来,虽然岗位不断变化,但她始终坚守普法一线,身体力行推动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

  “懂法律的人,确实不一样。”与湛秀英打过交道的人,常常会留下这样一句评价。

  然而,鲜有人知道,湛秀英并非法律“科班出身”。1984年,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为教好一堂法律常识课,湛秀英开始自学法律知识,从此与普法结下不解之缘。

  “化解社会矛盾是办理民事案件的最终目的”

  1984年,学教育专业的湛秀英走上三尺讲台,成为一名初中老师。当时,法律常识考试被纳入中考成绩。出于对学生前程负责的初衷,湛秀英开始自学法律知识。1987年,湛秀英顺利通过自学考试,先后拿到了法律专科和本科文凭。1994年,长寿法院公招书记员,湛秀英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被录取,被分配到长寿区葛兰法庭任书记员。1996年,湛秀英顺利通过全国法官资格考试,如愿成为一名法官。

  “化解得了矛盾,才是办案高手。”身为法官的湛秀英,一直秉持这样的办案理念。

  2006年,长寿区双龙镇一村民不小心崴了脚,因村里的卫生点医治不善,未及时将其送往上级医院,最终截肢。这位村民一气之下将卫生点的医生告上了法庭。

  “村医得知被告上法庭,吓得躲了起来。”湛秀英接手这个案子时,意识到一纸冰冷的判决书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简单判决,毫无疑问村民胜诉,但村医跑路,很难得到应有赔偿。如果“一告到底”,把村里的卫生点“告垮了”,村民们又少了个就近治病的地方。

  为此,湛秀英专程赶往双龙镇,通过多次实地走访,发现被告与儿子是“父子兵”,儿子仍在卫生点当医生。经过与被告儿子商量,湛秀英让其在该案里以“案外人担保”身份担保其父亲的法律责任,父子俩继续为村民看病,“分期支付”原告赔偿。

  尽管案件三方都同意湛秀英的调解方案,但调解文书上“案外人担保”的提法却在当时全国所有法律条文上找不到依据。一开始,庭里、院里都不愿在文书上签字,最后,是湛秀英的话感动了大家:“法律无情,法官有情。法律没有涉及到的情况就要讲理和情,化解社会矛盾才是办理民事案件的最终目的。”

  当年,湛秀英的这一创新之举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用,“案外人担保”的调解方法在全国推广开来。

  通过调解结案,盘活两家企业

  2007年,长寿润江水泥有限公司将一家下游厂家告上了法庭——交了货,对方却迟迟不付款,自己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

  湛秀英接手案件后,在张贴传票时留下了“如愿调解,请来电”的文字,以及自己的电话号码。开庭后,接到被告厂家一位负责人来电,原来同样因为资金链断裂,被告厂家支付不起货款,企业面临倒闭。

  湛秀英说出了调解方案——润江水泥厂继续为被告厂家供货,被告厂家恢复生产,每月滚动支付货款和欠款共计50万元,一旦违约,另支付50万元惩罚性违约金。这个调解方案,获得了案件双方的认可,执行后,两家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厂家都盘活了。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4年,湛秀英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60件,其中90%以上调解结案,50%以上当庭兑现。多年来,湛秀英将自己的调解经验总结为“调解三讲”和“五心攻心”法,后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归纳为“湛秀英诉讼调解方法”,在全市各级法院推广。

  规范失业保险制度,长寿区人社局沿用至今

  2008年,湛秀英调任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任副局长。上任后不久,一些长期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单据引起她的注意。这些单据有的未及时送达,有的未通知到位,还有的不属于救济范围。在其看来,这项工作较为混乱的原因是缺乏规章制度。于是,她按照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被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沿用至今。

  在长寿区人社局工作期间,湛秀英还妥善处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集访群访案件,率先在长寿经开区建立了“园区企业就业维权服务中心”,开展了当时重庆市最大规模的就业与低保联动工作,帮助5万多人脱离低保、实现就业。

  这些工作经历,让湛秀英对普法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普法不是风花雪月,更不能只靠个人,要让全社会普遍知法懂法守法,需要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砥砺前行。

  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无一发回修改

  2012年,湛秀英被任命为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后,开始着手起草《长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2015年,在湛秀英带领下,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开展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项评议,督促区政府清理设区以来的规范性文件501件,废止文件66件,建立并公开了规范性文件目录库;监督指导区政府出台了《长寿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并对其职能部门及镇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备案审查。

  2017年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湛秀英还带领监察和法制委对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市人大备案审查,无一件发回修改。

  尽管已离开司法岗位,53岁的湛秀英仍然保持着看司法解释、阅读案例的习惯,并时常受区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等部门的邀请进行授课,坚守在普法一线。对她而言,一代又一代的法律工作者接续奋斗,远比个人的荣誉有分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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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得了矛盾,才是办案高手”

2019-06-14 09:47:19 来源: 0 条评论

她14年审结案件1460件,超90%为调解结案,其经验被市高法院总结为“湛秀英诉讼调解方法”


  湛秀英参加普法工作会议。(受访者供图)

  人物简介

  湛秀英,长寿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寿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主任委员,曾获“全国优秀法官”“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她总结的调解经验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总结为“湛秀英诉讼调解方法”。30余年来,虽然岗位不断变化,但她始终坚守普法一线,身体力行推动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

  “懂法律的人,确实不一样。”与湛秀英打过交道的人,常常会留下这样一句评价。

  然而,鲜有人知道,湛秀英并非法律“科班出身”。1984年,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为教好一堂法律常识课,湛秀英开始自学法律知识,从此与普法结下不解之缘。

  “化解社会矛盾是办理民事案件的最终目的”

  1984年,学教育专业的湛秀英走上三尺讲台,成为一名初中老师。当时,法律常识考试被纳入中考成绩。出于对学生前程负责的初衷,湛秀英开始自学法律知识。1987年,湛秀英顺利通过自学考试,先后拿到了法律专科和本科文凭。1994年,长寿法院公招书记员,湛秀英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被录取,被分配到长寿区葛兰法庭任书记员。1996年,湛秀英顺利通过全国法官资格考试,如愿成为一名法官。

  “化解得了矛盾,才是办案高手。”身为法官的湛秀英,一直秉持这样的办案理念。

  2006年,长寿区双龙镇一村民不小心崴了脚,因村里的卫生点医治不善,未及时将其送往上级医院,最终截肢。这位村民一气之下将卫生点的医生告上了法庭。

  “村医得知被告上法庭,吓得躲了起来。”湛秀英接手这个案子时,意识到一纸冰冷的判决书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简单判决,毫无疑问村民胜诉,但村医跑路,很难得到应有赔偿。如果“一告到底”,把村里的卫生点“告垮了”,村民们又少了个就近治病的地方。

  为此,湛秀英专程赶往双龙镇,通过多次实地走访,发现被告与儿子是“父子兵”,儿子仍在卫生点当医生。经过与被告儿子商量,湛秀英让其在该案里以“案外人担保”身份担保其父亲的法律责任,父子俩继续为村民看病,“分期支付”原告赔偿。

  尽管案件三方都同意湛秀英的调解方案,但调解文书上“案外人担保”的提法却在当时全国所有法律条文上找不到依据。一开始,庭里、院里都不愿在文书上签字,最后,是湛秀英的话感动了大家:“法律无情,法官有情。法律没有涉及到的情况就要讲理和情,化解社会矛盾才是办理民事案件的最终目的。”

  当年,湛秀英的这一创新之举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用,“案外人担保”的调解方法在全国推广开来。

  通过调解结案,盘活两家企业

  2007年,长寿润江水泥有限公司将一家下游厂家告上了法庭——交了货,对方却迟迟不付款,自己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

  湛秀英接手案件后,在张贴传票时留下了“如愿调解,请来电”的文字,以及自己的电话号码。开庭后,接到被告厂家一位负责人来电,原来同样因为资金链断裂,被告厂家支付不起货款,企业面临倒闭。

  湛秀英说出了调解方案——润江水泥厂继续为被告厂家供货,被告厂家恢复生产,每月滚动支付货款和欠款共计50万元,一旦违约,另支付50万元惩罚性违约金。这个调解方案,获得了案件双方的认可,执行后,两家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厂家都盘活了。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4年,湛秀英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60件,其中90%以上调解结案,50%以上当庭兑现。多年来,湛秀英将自己的调解经验总结为“调解三讲”和“五心攻心”法,后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归纳为“湛秀英诉讼调解方法”,在全市各级法院推广。

  规范失业保险制度,长寿区人社局沿用至今

  2008年,湛秀英调任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任副局长。上任后不久,一些长期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单据引起她的注意。这些单据有的未及时送达,有的未通知到位,还有的不属于救济范围。在其看来,这项工作较为混乱的原因是缺乏规章制度。于是,她按照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被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沿用至今。

  在长寿区人社局工作期间,湛秀英还妥善处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集访群访案件,率先在长寿经开区建立了“园区企业就业维权服务中心”,开展了当时重庆市最大规模的就业与低保联动工作,帮助5万多人脱离低保、实现就业。

  这些工作经历,让湛秀英对普法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普法不是风花雪月,更不能只靠个人,要让全社会普遍知法懂法守法,需要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砥砺前行。

  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无一发回修改

  2012年,湛秀英被任命为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后,开始着手起草《长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2015年,在湛秀英带领下,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开展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项评议,督促区政府清理设区以来的规范性文件501件,废止文件66件,建立并公开了规范性文件目录库;监督指导区政府出台了《长寿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并对其职能部门及镇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备案审查。

  2017年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湛秀英还带领监察和法制委对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市人大备案审查,无一件发回修改。

  尽管已离开司法岗位,53岁的湛秀英仍然保持着看司法解释、阅读案例的习惯,并时常受区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等部门的邀请进行授课,坚守在普法一线。对她而言,一代又一代的法律工作者接续奋斗,远比个人的荣誉有分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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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熊世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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