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在家中设置“干湿”垃圾桶 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7日9时46分讯(记者 董进)《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垃圾分类的各项环节: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积极作为,全链条推进。
其中对于市民最关注的分类投放,《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针对城市居民而言,主要在家中设置其他垃圾(干垃圾)、易腐垃圾(湿垃圾)桶,做好日常“干湿”分类,并将偶尔产生的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
针对城市居住小区而言,要根据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设置垃圾投放设施,不宜过多设置四分垃圾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探索推行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比如,有害垃圾产生量较少,一般而言,一个小区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即可。
针对农村居民而言,重点在推进“干湿”分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分类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就地堆肥、沤肥、还田处理。
同时在全市层面,实行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分类指导员制度,强化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
点击图片看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