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四个领域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 直接面向公众的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
8月7日,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展示重庆开放包容的良好形象,打造美好城市,市文明委印发《全市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推广使用普通话。
方案指出,要在四个领域不断深化推广使用普通话工作。
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动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抓好普通话使用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强化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的意识,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达到三级甲等水平”落到实处。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应带头讲普通话,在下列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一是各级各类会议;二是汇报和布置工作;三是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四是接听电话、接待群众来访等;五是接待上级和外地来宾、外来客商、对外联系工作;六是参加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务活动。
发挥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以普通话作为播音、主持和采访的基本用语。严格落实播音、主持、记者、编校等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资格准入制度。合理规划方言节目,做好播出节目“网络词汇”“方言词汇”审查工作。面向社会建立纠错制度,新闻采访中注意提醒被采访人按照“两法”规定正确使用普通话,加强对公众号、APP等媒体形式中音视频节目普通话使用的监管,加大方言新闻审查力度。充分利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两法”,推出“如何说好普通话”等专题节目。
发挥教育系统的基础作用
继续巩固普通话水平在各类教师资格准入、职称评聘中的作用,将其纳入全市中职、高校学生毕业条件;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师资普通话水平培训,加大脱贫攻坚区县、边远乡村、幼儿园等师资培训力度;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将其纳入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评价;组建普通话水平培训专家库,大力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编辑地方“推广普通话”宣传册,开发统一的培训课件;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
发挥公共服务行业的引领作用
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商业、公用事业(水电气)、医疗、金融、邮政、通信、政务大厅、海关、公安出入境管理等公共服务行业应以普通话为基本服务用语;建立普通话培训制度,把普通话纳入岗位服务培训内容;开展“文明用语示范班组”“文明用语服务明星”“文明用语示范岗位”等选树活动;探索普通话水平等级资格从业准入制度。
以下直接面向公众的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
1 铁路、民航、轮船、出租车、公交车、长途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出行行业的语音播报员、服务员;
2 旅行社导游和景区景点、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旅游场所的解说员、播音员、服务员;
3 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行业的前台(服务台)工作人员、服务员;
4 自来水、供电、燃气和医疗、银行、保险、邮政、通信等便民服务行业营业厅(网点)的工作人员;
5 政务大厅、海关、公安出入境管理等公共服务管理行业的窗口工作人员。
重庆晚报-上游新闻记者 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