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政策

重庆公安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政策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19-08-21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松 实习生 钟婷婷)8月2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公安机关继出台企业集体户设立和人才入户等相关便民利民措施后,市公安局于日前又发布实施《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在编职工户口迁移规定。

  《通知》明确,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于选择落户地,《通知》明确规定,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自愿选择城镇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社会人才集体户之一地点落户。

  同时,《通知》精简了手续,不再要求户口迁移人员提供“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仅需出示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户口簿即可。

  此外,《通知》缩短了办事流程,将“市内跨区县迁移户口需经派出所、区县局审批”修改为“只要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结”,比以前需要25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办理户口的时限。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重庆公安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政策

2019-08-21 06:48:21 来源: 0 条评论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松 实习生 钟婷婷)8月2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公安机关继出台企业集体户设立和人才入户等相关便民利民措施后,市公安局于日前又发布实施《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在编职工户口迁移规定。

  《通知》明确,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于选择落户地,《通知》明确规定,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自愿选择城镇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社会人才集体户之一地点落户。

  同时,《通知》精简了手续,不再要求户口迁移人员提供“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仅需出示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户口簿即可。

  此外,《通知》缩短了办事流程,将“市内跨区县迁移户口需经派出所、区县局审批”修改为“只要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结”,比以前需要25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办理户口的时限。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罗昊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