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弱济困 民政兜底增进民生福祉
璧山区璧城街道芋荷社区,老年人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安享晚年。特约摄影 谢捷 通讯员 曾清龙 摄
石柱县中益乡平坝村便民服务中心,社工陪着当地留守儿童一起画画。记者 崔力 摄
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儿童之家,孩子们和志愿者一起猜灯谜。记者 崔力 摄
我市举行洪涝灾害救灾应急演练。(市民政局供图)
重庆凯尔慈佑养老服务中心,行动不便的老人在工作人员陪护下进行康复理疗。记者 齐岚森 摄
“民政”一词的出现和民政概念,最初发源于唐末,但民政事务却在中华历史上延续了数千年之久,一直可上溯至西周时期调解民事纠纷、救灾救济等“民事”行政管理,从而成为中国最古老的国家行政管理工作。
70年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的民政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西南重镇重庆,也由此拉开了一副波澜壮阔的大爱民政建设发展画卷。
从流离失所到兜底保障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句话体现在重庆的民政工作历史上,尤显突出。
1950年1月,解放重庆的硝烟刚刚散去一个月,正是百废待兴之时,一块“重庆市人民政府民政局”的牌匾就在满目疮痍中挂了出来。
“当时的第一任民政局长陈筹,就是由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亲自任命的。”一位老民政表示,新政权建立之后民政局是第一批建立的市级部门,凸显了党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
新成立的民政局第一件大事就是举行了“杨虎城将军暨被难烈士追悼会”,此后又开展了一系列的民生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1950年3月,新成立的民政局接收原内政部实验救济院和重庆市救济院,合并成立重庆市生产教养院。这也成为人民政府成立后,重庆第一所福利救济性质的政府机构。
“重庆市生产教养院就是我们重庆第一福利院的前身,70年的变化真如沧海桑田。”重庆市第一福利院院长杨胜普透露,据老一辈的员工回忆,解放初期的福利院只有几间土坯房,但它存在的意义却是让当年因战乱流离失所的百姓,有了一个安身之处,那种心理上的踏实感,无可替代。
经过不断充实干部,新成立的民政局到了1950年10月,机构调整为5科1室,即社会科、行政科、优抚科、总务科、人事科和秘书室,全局干部人数65人。
70年栉风沐雨,70年风雨历程。如今的重庆市民政局,经过长期发展,内设机构已经增加到了14个,直属单位也已达到15个,涵盖了民生领域的方方面面。
如今,重庆共有23.18万名扶贫对象纳入低保,他们不用再为温饱犯愁;160余万名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他们不用再为生病而为难。与此同时,还有1.1万名扶贫对象纳入特困供养,2.57万户次贫困对象享受临时救助。
“去年我市全年发放特困供养金16.49亿元,保障特困对象18.54万人;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3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9.66万人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70年的发展,重庆的民政工作早已不是停留在救济救助的层面,而是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面大跨步前进。
从第一家“生产教养院”到全市拥有1403个养老机构
“我们院就是重庆第一家养老院,尽管那个时候的服务对象,还不仅仅只是老人。”杨胜普表示,解放初期合并而来的重庆市生产教养院,分别按老人、儿童、游乞、残疾人等收容对象,设立安老、育幼、少年、习艺、残废教养5个所,同时设卫生股、医务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医护人员。
这种“收容”性质明显的福利机构,在建国之初对稳定社会起到了极大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种单一的职能逐渐面临着诸多考验。
1979年8月,经历了多次更名后,重庆市生产教养院最终定名为“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明确了社会福利事业性质,主要负责全市城镇“三无”老人收养工作。贯彻“以养为主”方针有新突破,尊重老人意愿,赋予老人更多的自主权。
“恰逢改革开放,院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朝气和开放的气息。”杨胜普表示,那个时候提出的办院方针是“开门办院、以外促内”,扩大社会宣传、弘扬敬老优良传统。
从全市第一家主要负责全市城镇“三无”老人收养的福利院开始,70年来重庆的养老机构发展,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发展高潮。
“现在全市养老机构有140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221所,和70年前相比完全无法想象。”杨胜普坦言,现在从民政统计口径上来说,养老机构的数量已不是重点,现在民政系统更重视的是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
截至去年年底,我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是30.8张,而全市的养老床位已经达到21.8万张。
基于庞大的养老机构数和床位数,重庆市近年来全面推进整合,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以每年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200所、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所的速度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家门口的养老”。
“我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国务院通报我市为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4省市之一。”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低保从零起步到年支出45.35亿元
70年前,重庆根本就没有低保概念;70年后,重庆已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每年都会上调标准,去年全年支出低保资金45.35亿元,保障低保对象89.2万人。
此外,我市去年全年发放特困供养金16.49亿元,保障特困对象18.54万人;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3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9.66万人次。
不仅如此,我市还深入实施“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理赔资金1.2亿元。
70年前,因国力有限,应对自然灾害的资源投放和手段都极其有限;70年后,为高效应对自然灾害,我市去年全年下拨救灾应急资金2136万元、冬春救助资金1.17亿元,72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70年后的今天,我市残障和慈善事业不仅蓬勃发展,并且发展速度不断加快。
残障事业方面,稳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不断提升残疾人生活服务水平;与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签订备忘录,成功申报国家康复辅具产业综合创新示范点。
在慈善领域,我市去年接受慈善捐赠10.6亿元,受益200万人次。全市慈善组织达到89家,城市公益指数居全国第14位、西部第2位。福彩销售稳步增长,全年销售福彩58.27亿元,筹集公益金17.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4%、3.62%。
与此同时,我市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配置实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基本消除。在“中国儿童政策省级创新指数2018”中重庆位居全国第5位、西部第1位。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服务管理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民政70年来的风雨历程和巨大成就,也是新中国70年不断发展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精彩剪影。
数字民政
养老机构
1978年
重庆全市仅有老年福利机构3所
总床位550张
收养老人404人
至2018年末
全市养老机构达到1403个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221所
养老床位增至21.8万张
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8张
婚姻登记
1953年和1981年
我市两次宣传贯彻《婚姻法》,依法进行婚姻登记
1950年至1985年
全市办理婚姻登记115万余对,离婚2.2万余对
至2018年末
全市当年办理婚姻登记39.5万对
登记合格率100%
特困供养
1953年
市、区民政部门按照当时的内务部的统一规定,对城市生活困难者实行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救济标准每人每月3-5元,当年救济134196人次
至2018年末
我市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月
全年发放特困供养金16.49亿元
保障特困对象18.54万人
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3亿元
救助困难群众19.66万人次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996年7月
重庆市首先在渝中区、沙坪坝区等11个区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标志着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步建立
至2018年末
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6元、410元,全年支出低保资金45.35亿元,保障低保对象89.2万人
救灾工作
1996年
重庆市探索建立救灾工作分级、救灾款分级承担的救灾管理体制,当年重庆市级安排救灾款上千万元,区县落实地方自然灾害救济款几百万元
至2018年末
全市全年下拨市级救灾应急资金2136万元、冬春救助资金1.17亿元,72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2008年6月底
全国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举行,重庆有159人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40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
至2018年末
我市持证社工专才达到1.5万人,注册实名志愿者558万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长6080万小时
重庆民政部分大事记
1950年1月
重庆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成立,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任命陈筹为局长。
1950年3月
新成立的民政局接收原内政部实验救济院和重庆市救济院,合并成立重庆市生产教养院。这也成为人民政府成立后,重庆第一所福利救济性质的政府机构。
1950年4月
《婚姻法》公布,市民政局拟定《办理婚姻登记注意事项》,全市开始试办婚姻登记,结、离婚登记统一由当时的区人民政府办理。
1984年
民政部漳州会议后,社会福利事业转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轨道。市民政局出台办法,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退休老职工和儿女不在身边的社会老人可以自费入院养老,根据其生活自理程度实行分级护理、按级收费。当年依靠社会力量兴办的小型分散、形式多样的基层养老、敬老服务单位66个,安置、照护城市社会老人728名。
2016年7月
市第一福利院国家级示范养老院项目正式竣工验收。项目总投资近3亿元,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规划设置养老床位1300张、医疗床位200张,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公办养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城镇特困老人和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工作。该院成为重庆第一个国家级示范养老院。
2017年1月1日起
按照《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重庆在全国率先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任前公示工作。社会组织在办理成立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时,由市民政局统一在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对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
2017年4月
市民政局建立我市首个养老机构数据库。组织全市现有的1374家养老机构,分别录入基本信息、安全信息、服务信息等8个类别的146项数据,共录入信息20余万条,建立了我市首个养老机构数据库,为全面掌握养老机构情况奠定基础。
2018年8月
重庆首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投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2018―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10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重点打造10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时代推动了养老事业大发展
讲述人:重庆市第一福利院院长 杨胜普
我到重庆市第一福利院上班的日子有点特别,正是邓小平南巡讲话后第二个月,也就是1992年3月。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不仅对养老工作有了浓厚兴趣,也对重庆养老事业的发展和趋势有了一种莫名的乐观情绪。
坦率地说,我的乐观情绪其实有一部分来自于老同事对福利院往事的讲述。福利院因为多和老人打交道,在改革开放前一直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暮气”。
这种“暮气”在改革开放后,逐渐被一种朝气取代。这种变化最直观的表现,就是福利院里房子的变化。
1997年,就是重庆直辖那一年,市政府拨款修建老年公寓。一下子,3栋3层老年公寓加一栋2层办公楼拔地而起。
那些楼太漂亮了,白瓷砖外墙、水磨石地面,每个套房还有厨房、卫生间,我现在完全靠记忆都能画出公寓的平面图来。
还有改革开放后,由封闭式向开放式办院的转变,带给了全体职工莫大的激励,整个院都处于一种欣欣向荣的气象之中。
27年间,我前后有15年在市第一福利院工作。2014年我担任市第一福利院院长后,希望这个历史悠久的福利院能有更进一步的变化,即小院变大院、市院变国院、服务品质有大幅度提高。
2016年7月,市第一福利院国家级示范养老院项目正式竣工验收。项目总投资近3亿元,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规划设置养老床位1300张、医疗床位200张,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公办养老机构,更重要的是,重庆有了第一家“国字号”的养老机构。
此后,市第一福利院进入了崭新的高速发展阶段:2017年9月,以98分的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委“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验收;2018年12月,发起成立民非组织“重庆市一福养老发展中心”,开启在服务行业中探索转型升级的道路;2019年4月2日,在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上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其实只要细致梳理就会发现,市第一福利院这些年所取得的成就,乃至整个重庆的养老事业发展,几乎每一个进步都是时代赋予的,没有强大的国力基础做保障,养老事业根本不可能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本版稿件由记者陈波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