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从六方面推动中新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黄光红)在中新金融合作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重庆如何更好地推动中新双方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9月10日透露,下一步,重庆将围绕中新金融合作重点领域,着力从机构互设、政策争取、产品创新、市场互通、监管协作和平台影响力提升六个方面,推动中新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立足西部、面向东盟的内陆国际金融中心。
例如,在机构互设方面,将积极吸引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外资评级机构、理财公司、养老金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等在重庆设立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一带一路”的业务拓展中心和运营管理中心;支持中外资金融机构在重庆组建面向东盟的中后台运营基地;允许符合条件的重庆地方金融控股公司与东盟金融机构合作发起设立或参股各类型金融机构。
在政策争取方面,将积极争取金融开放创新政策,打造中新金融合作创新高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借鉴国际通行的金融监管规则,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推动新加坡金融机构来渝参与重庆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工作;研究开展直接投资、外债和境外上市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等等。
在市场互通方面,将推动新加坡交易所与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合作,培育挂牌企业赴新上市,推动重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新加坡与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加强合作,探索开展“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相关的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包的挂牌交易,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配套跨境结算与投融资便利化措施,借鉴新加坡在交易所制度设计、金融发展等领域的先进经验,提高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国际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