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重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时讯(记者 冯茴花)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环境。
据介绍,《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将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即根据不同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情况、执法环节,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归档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