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 办一纸营业执照就能在玉溪申请公租房?小心钱房两空
最近,重庆的老唐心里很窝火,他花3200元办下来的一纸营业执照,变成了一张废纸,原本指望用它作为“敲门砖”来申请云南玉溪公租房,结果愿望成了泡影。自去年以来,外地人在玉溪租公租房掀起一股热潮,而事实上,是不是只是看上去很美?

调查 | 办一纸营业执照就能在玉溪申请公租房?小心钱房两空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19-10-15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15日6时讯(记者 伊永军)最近,重庆的老唐心里很窝火,他花3200元办下来的一纸营业执照,变成了一张废纸,原本指望用它作为“敲门砖”来申请云南玉溪公租房,结果愿望成了泡影。自去年以来,外地人在玉溪租公租房掀起一股热潮,而事实上,是不是只是看上去很美?

听闻外地人能在玉溪申请公租房 重庆老汉心动了

62岁的老唐是重庆江北人,今年6月,他从亲友处得到消息,云南玉溪市公租房政策宽松,很多外地人申请成功。

老唐听后心中窃喜,玉溪他去过,印象很不错,气候舒适、冬暖夏凉,有著名风景区抚仙湖,很适合休闲养老。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片区外景。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片区外景。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为了解实情,老唐专门跑了趟玉溪,他从重庆西站坐高铁直达玉溪站,再从玉溪站到他所要去的公租房片区不到3公里。

老唐了解到,当时开始进行公租房分配的是“万和家园•溪苑”小区,共4幢楼,每幢32层,每层12户,共1500多套房。

为了解更多情况,老唐还专门进入公租房内部,看到室内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客厅铺有地砖,卧室铺有木地板,厨房里橱柜、水盆都已安装好,卫生间贴有瓷砖。“环境不错,只需再添置些家具,就可以入住了。”老唐挺满意,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约50平米,租金每月4元/平方米,算下来一年也才2000多。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营业执照 老汉花3200元办了

去玉溪之前,老唐就了解到,之前外地人在玉溪申请公租房仅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住房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今年5月开始,又新增两条:在玉溪当地工作,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或是在玉溪当地经商,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是申请人本人)。符合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

申请人通过中介办理的营业执照。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申请人通过中介办理的营业执照。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老唐觉得,由于年龄原因,劳动合同这条路肯定是行不通了。老唐打听到,有中介可以帮忙办理营业执照,而且这个小区很多人都通过办理营业执照这条途径成功申请到了公租房。

老唐经熟人找到中介,对方开价3200元,并且承诺等老唐拿到了公租房受理告知单后再付钱。由于之前有很多办理成功的先例,老唐虽然觉得贵,但想到房子在向他招手了,就答应下来。

老唐回忆说,办理营业执照时,他本人并没有出面,只是提交了身份证、委托书等,全部由中介帮忙办理。最终老唐拿到的营业执照是个体经营户性质的,经营范围是五金批发及零售。

申请人领到的公租房受理告知单。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申请人领到的公租房受理告知单。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成功拿到申请公租房资格 还没开始摇号政策却变了

7月16日,老唐凭着提交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在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领到了公租房受理告知单,凭此单在万和物业办公室办理了登记手续。老唐了解到,当时和他一样通过办理营业执照获得申请该小区公租房资格的还有600多户。

接下来,老唐就回到重庆,等候摇号、选房和签合同的通知了。

但是,过了不到1个月,房子没等来,等来的却是这样一则消息。8月5日,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贴出公告:自2019年8月6日起,暂停受理非玉溪市籍人员申请公租房业务。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公告内容显示,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在日常审核工作中发现,部分非玉溪市籍人员以虚假用工、虚假创业等方式申请公租房。

这下老唐傻了眼,眼看申请公租房的事情泡汤了,那么花3200元办理的营业执照就成了一张废纸。既然不能用了,是否可以退款?为此,老唐联系了帮他办理营业执照的中介,对方称既然执照已经办理成功,就无法退款。

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贴出的公告。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贴出的公告。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当地公租房主管部门:只办执照不经营将收回房子 新政策预计11月出台

针对老唐事件,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联系上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一位汪姓工作人员说,确实已暂停受理非玉溪市籍人员申请公租房业务。暂停原因是因为他们在核查中发现,有些人办理营业执照却没有实质性的营业行为,甚至没有经营场地,他们办理营业执照的目的就是为了申请公租房。

汪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已经开始对通过办理营业执照成功申请到公租房的住户进行复查,如果确认他们存在真实的营业行为,是可以继续入住的,如果不符合,就要收回房子。

另外,相关部门目前也在筹划制定新的政策出台,可能会设定新的准入条件。届时,申请公租房将按照新政策开始执行。至于新政策出台的时间,汪姓工作人员表示,预计今年11月份左右。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片区周边街道场景。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片区周边街道场景。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当地工商部门:“有名无实”的快来注销 不然列入“黑名单”

既然没有经营场地,没有真实性的营业行为,那当初办理营业执照时,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呢?对此,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棋管理所曾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的营业执照如果是跟食品有关的,需要健康证等手续,需要去看场地。而如果办的营业执照是生活日用品、五金等类的,则不需要去查看场地,采取的是自主承诺制,对方只要能提供经营场地详细的地址,并且在承诺书上签名、按手印就可以办理,如果是代办,还需要申请人在委托书和申请表上本人签字、按手印,并且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交由代办人办理即可。

“只要材料齐全,都是当场办结。”该工作人员说,此举原本是为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但是近期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好多实际是虚假承诺,一些店铺地址也是假的,办营业执照目的就是申请公租房。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实际上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行为,发现这种情况后,他们已通知那些办了营业执照,但没有真实营业行为的前来注销了,否则就将列入“异常名录”,通俗说就是“黑名单”,对以后个人征信都是会有影响的。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小区一角。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小区一角。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律师:公租房是社会福利 投机取巧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于此事,记者咨询了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志国,汪律师表示,公租房是保障困难群众居住权利的一种社会福利,不应成为一些人满足私欲的工具。

对以虚假用工、虚假创业等欺骗方式申请公租房的,对非法从事公租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一经查实,可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如果在申请的过程中,当事人对政府职能部门处理方式有异议,可提出行政复议或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汪律师提醒大家,不要有投机心理,通过某些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利益终究是靠不住的,也很容易失去,到头来,很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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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 办一纸营业执照就能在玉溪申请公租房?小心钱房两空

2019-10-15 06:00:00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15日6时讯(记者 伊永军)最近,重庆的老唐心里很窝火,他花3200元办下来的一纸营业执照,变成了一张废纸,原本指望用它作为“敲门砖”来申请云南玉溪公租房,结果愿望成了泡影。自去年以来,外地人在玉溪租公租房掀起一股热潮,而事实上,是不是只是看上去很美?

听闻外地人能在玉溪申请公租房 重庆老汉心动了

62岁的老唐是重庆江北人,今年6月,他从亲友处得到消息,云南玉溪市公租房政策宽松,很多外地人申请成功。

老唐听后心中窃喜,玉溪他去过,印象很不错,气候舒适、冬暖夏凉,有著名风景区抚仙湖,很适合休闲养老。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片区外景。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片区外景。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为了解实情,老唐专门跑了趟玉溪,他从重庆西站坐高铁直达玉溪站,再从玉溪站到他所要去的公租房片区不到3公里。

老唐了解到,当时开始进行公租房分配的是“万和家园•溪苑”小区,共4幢楼,每幢32层,每层12户,共1500多套房。

为了解更多情况,老唐还专门进入公租房内部,看到室内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客厅铺有地砖,卧室铺有木地板,厨房里橱柜、水盆都已安装好,卫生间贴有瓷砖。“环境不错,只需再添置些家具,就可以入住了。”老唐挺满意,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约50平米,租金每月4元/平方米,算下来一年也才2000多。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营业执照 老汉花3200元办了

去玉溪之前,老唐就了解到,之前外地人在玉溪申请公租房仅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住房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今年5月开始,又新增两条:在玉溪当地工作,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或是在玉溪当地经商,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是申请人本人)。符合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

申请人通过中介办理的营业执照。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申请人通过中介办理的营业执照。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老唐觉得,由于年龄原因,劳动合同这条路肯定是行不通了。老唐打听到,有中介可以帮忙办理营业执照,而且这个小区很多人都通过办理营业执照这条途径成功申请到了公租房。

老唐经熟人找到中介,对方开价3200元,并且承诺等老唐拿到了公租房受理告知单后再付钱。由于之前有很多办理成功的先例,老唐虽然觉得贵,但想到房子在向他招手了,就答应下来。

老唐回忆说,办理营业执照时,他本人并没有出面,只是提交了身份证、委托书等,全部由中介帮忙办理。最终老唐拿到的营业执照是个体经营户性质的,经营范围是五金批发及零售。

申请人领到的公租房受理告知单。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申请人领到的公租房受理告知单。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成功拿到申请公租房资格 还没开始摇号政策却变了

7月16日,老唐凭着提交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在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领到了公租房受理告知单,凭此单在万和物业办公室办理了登记手续。老唐了解到,当时和他一样通过办理营业执照获得申请该小区公租房资格的还有600多户。

接下来,老唐就回到重庆,等候摇号、选房和签合同的通知了。

但是,过了不到1个月,房子没等来,等来的却是这样一则消息。8月5日,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贴出公告:自2019年8月6日起,暂停受理非玉溪市籍人员申请公租房业务。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公告内容显示,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在日常审核工作中发现,部分非玉溪市籍人员以虚假用工、虚假创业等方式申请公租房。

这下老唐傻了眼,眼看申请公租房的事情泡汤了,那么花3200元办理的营业执照就成了一张废纸。既然不能用了,是否可以退款?为此,老唐联系了帮他办理营业执照的中介,对方称既然执照已经办理成功,就无法退款。

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贴出的公告。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贴出的公告。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当地公租房主管部门:只办执照不经营将收回房子 新政策预计11月出台

针对老唐事件,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联系上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一位汪姓工作人员说,确实已暂停受理非玉溪市籍人员申请公租房业务。暂停原因是因为他们在核查中发现,有些人办理营业执照却没有实质性的营业行为,甚至没有经营场地,他们办理营业执照的目的就是为了申请公租房。

汪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已经开始对通过办理营业执照成功申请到公租房的住户进行复查,如果确认他们存在真实的营业行为,是可以继续入住的,如果不符合,就要收回房子。

另外,相关部门目前也在筹划制定新的政策出台,可能会设定新的准入条件。届时,申请公租房将按照新政策开始执行。至于新政策出台的时间,汪姓工作人员表示,预计今年11月份左右。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片区周边街道场景。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片区周边街道场景。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当地工商部门:“有名无实”的快来注销 不然列入“黑名单”

既然没有经营场地,没有真实性的营业行为,那当初办理营业执照时,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呢?对此,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棋管理所曾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的营业执照如果是跟食品有关的,需要健康证等手续,需要去看场地。而如果办的营业执照是生活日用品、五金等类的,则不需要去查看场地,采取的是自主承诺制,对方只要能提供经营场地详细的地址,并且在承诺书上签名、按手印就可以办理,如果是代办,还需要申请人在委托书和申请表上本人签字、按手印,并且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交由代办人办理即可。

“只要材料齐全,都是当场办结。”该工作人员说,此举原本是为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但是近期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好多实际是虚假承诺,一些店铺地址也是假的,办营业执照目的就是申请公租房。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实际上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行为,发现这种情况后,他们已通知那些办了营业执照,但没有真实营业行为的前来注销了,否则就将列入“异常名录”,通俗说就是“黑名单”,对以后个人征信都是会有影响的。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小区一角。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jpg

云南玉溪“万和家园”公租房小区一角。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律师:公租房是社会福利 投机取巧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于此事,记者咨询了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志国,汪律师表示,公租房是保障困难群众居住权利的一种社会福利,不应成为一些人满足私欲的工具。

对以虚假用工、虚假创业等欺骗方式申请公租房的,对非法从事公租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一经查实,可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如果在申请的过程中,当事人对政府职能部门处理方式有异议,可提出行政复议或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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