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开发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1990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上海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宣布:中央决定同意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开发。
浦东是指黄浦江以东、长江口西南、川杨河以北紧邻上海外滩的一块三角形地区,面积约350平方公里。
从1984年起,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提出:要振兴上海,重点是向杭州湾和长江南北两翼展开,创造条件开发浦东,筹划新区建设。1986年4月,在当时的上海市市长江泽民主持下,上海市政府提出了开发浦东的初步方案,并向中央上报了《上海市城市规划方案汇报的提纲》。1990年初,时任上海市委书记朱镕基向邓小平提出开发浦东的战略设想,得到重视和支持。
在邓小平的推动下,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于1990年4月正式批准开发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出席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五周年大会时,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宣布同意加快浦东开发的决定。
1990年4月以后,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开发浦东的政策和措施。9月,国务院批准了上海市政府开发、开放浦东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浦东开发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浦东开发启动之后,有实力的跨国公司、中外金融机构纷纷踏上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外商投资逐年增加。一个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的新城区开始奇迹般地崛起,浦东由此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取得显著成就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