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的方式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访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德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重庆将如何从法治的维度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市推进到新阶段、提高到新水平?日前,重庆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德宽。
重庆日报记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重庆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有哪些重大指导意义?
张德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既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认识论,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方法论。全面依法治市,是全面依法治国在重庆的具体实践。全会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是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总遵循。
重庆日报记者:从全面依法治市的角度,我市如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张德宽: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总书记对重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制定一个规划、出台两个方案、狠抓四个环节”的“124”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一个规划,就是制定法治重庆建设规划;两个方案,就是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安排,紧紧围绕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进程、人民群众期望,从法治重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维度,对全市法治建设作出总体谋划,设计总体方案,提供规划指引。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我们还将紧紧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重点环节,把全会精神落实在全面依法治市各方面全过程。
重庆日报记者: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重点环节,我市具体有哪些举措?
张德宽:一是围绕良法善治强化制度建设。聚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释,按照急需先立的原则,全面加强大数据智能化、大开放国际化、大保护绿色化、大城乡融合化、大文旅品质化等重点领域和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立法工作,让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是围绕严格规范提升执法效能。按照机构改革的部署,深化落实部门内综合执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跨层级综合执法,逐步实现重点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围绕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围绕全民守法强化基层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行动,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专项行动,努力构建大服务、大调解、大矫正、大帮教、大治理工作格局。加快“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