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三者有机统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回答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政之要,重在落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国家治理体系、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各项实践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依靠人民力量、凝聚人民共识、汲取人民智慧,团结带领广大人民在90多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闯关夺隘、开拓创新,确立和巩固了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举旗定向、谋篇布局、继往开来,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以不断完善发展的“中国之制”引领和推动“中国之治”迈向更高水平和崭新境界。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不为邪路所惑、不为老路所蔽,才能为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致力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制度建设与治理方式上来,进一步创新治理理念、扩大人民参与、增进人民福祉,不断激发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紧紧依靠人民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国家治理体系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无论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还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实现方式而言,最终都取决于能否在法治轨道上予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就内在地要求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现代化。因此,必须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随着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我国社会转型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利益实现形式及利益主体日益多样化,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显得尤为迫切,而依法治国能力正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本质体现。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夯实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
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胜法宝。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这深刻揭示了三者的内在关系及统一路径:从内在关系来说,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从实践路径来说,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题中之义,更是推动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进而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制胜法宝,必须将之贯穿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作者单位: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邮电大学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