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服务效能 重庆修法细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市文化旅游委副主任幸军同志作说明。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张质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月28日10时30分讯(记者 赵紫东)《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今(28)日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
市文化旅游委副主任幸军在作说明时表示,《办法》严格对标对表上位法规定,细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建设标准、设施网络建设、设施运营等方面规定。编制了专项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明确城市新建城区、旧城改造、居民住宅区建设过程中同步配套规划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定。明确了设施配置。提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化设施建设相关内容。明确了信息化等要求。突出公共文化设施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提升服务便利化程度,形成便利可及文化服务圈;规范了公共文化设施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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