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广场庭审 让数百市民纷纷点赞
“这场庭审,接地气,也很震撼。”
“环境是大家的,不能随意破坏。”
“这也是给我们一次教育,环境需要大家来保护……”
昨日下午,一桩环境污染案件在江北区观音桥广场开庭,引来数百市民围观。现场,污染环境的塑料加工作坊老板被追刑责,渝北区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黑作坊”废水直排长江,遭了
去年8月初,江北区公安分局民警通过走访摸排,发现辖区某村一个废塑料加工“黑作坊”,生产的废水通过暗管排入雨水沟后,直排长江。
随即,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指导江北区公安分局,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黑作坊”进行了查处,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
据罗某供述,作坊未取得行政部门排污许可。他们将清洗废水收集在厂房内一个水池中,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使用沉水泵、软管抽出排放至厂房外的山体之中,流入江里。
经专业机构检测,罗某的作坊生产的废水中含一级致癌物质二噁英类有毒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罗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广场法庭”开庭审理,认了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罗X……”昨日下午3点,江北区观音桥广场上,随着渝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陈果法官敲响法槌,罗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现场聚集了数百市民围观。
“环境确实需要大家来爱护,不然只会越来越糟糕……”庭审开始时,旁听席上,不少市民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庭审期间,罗某表示,他认罪,愿意接受处罚。
经审理,法院认为,罗某的行为属于“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的”情形,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
陈果法官当庭宣判,判处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罗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官说法:损害环境要担责
庭审结束后,该案承办法官陈果结合该案审理情况进行解读。他说,进行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应当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设置排污管道及排污口、对生产废水进行治理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
罗某使用沉水泵、软管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含有二噁英类物质的塑料加工废水从废水收集池中抽出排放,其行为已构成“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的”情形,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曲鸿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