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证明事项861项全部取消
近年来,新闻媒体曝光出来的各种“扰民证明”“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在今年举行的重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来自云阳县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邓明鉴提交了《关于我市进一步解决“扰民证明”“劳民公证”问题的建议》,要求清理、审查并公示已设立的证明事项,并健全监管机制,预防类似行为再发生。记者了解到,重庆市司法局对该建议进行了办理并答复。据悉,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共计861项。
代表建议:
尽快清理我市仍存在的扰民证明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虽然清理了兑换残币需开“非故意烧毁钱币证明”,在部门办事中需开“不扰民证明”等扰民证明,公积金领取需要公证“我妈是我妈”是母子关系的劳民公证。邓明鉴告诉记者,他在调研中了解到,还有一些“扰民证明”未得到清理。比如,各级法院要求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科技部门要求开具科技创新项目行政机关应用证明等类似的“扰民证明”依然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据邓明鉴调研,这类证明均系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属典型的“扰民证明”,以上问题完全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办结流程”,“工程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报告”等进行佐证。
为此,邓明鉴建议,市司法局对已设立开具证明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逐项审核。对目前要求开具的证明、公证进行清理,经第三方法定机构对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价审查,向社会公示后,才能获得索取开具证明、公证的资格。
此外,邓明鉴建议市司法局开发“政务服务投诉小程序”,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反馈渠道,接受各方的投诉和监督。
部门回复:
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
市司法局在建议办理答复函中表示,2018年完成了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按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原则,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
记者了解到,在清理过程中,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的要求,从“索要方”和“开具方”两端着手,共861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据介绍,2019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6项证明事项,提请市人大完成了对涉及的5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以全市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为契机,取消了“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书核发”等5项变相证明事项,全面启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的“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办理群众投诉53件。
延伸:
公布了228个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
市司法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公证减证便民12项措施,46项公证事项。实现了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全市40家公证机构已全部纳入“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对6大类38种公证事项提供线上服务,实现了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并向社会公布了《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列明228个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为群众办理公证提供精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