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13条管理办法 涉及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
发布会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石涛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30日9时45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今(30)日上午,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蔺介绍道,本次改革涉及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重点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进行了严格规范。改革的主要精神体现在1个总体意见和13个配套管理办法中。
其中,1个总体意见是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对重庆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进行了整体谋划、系统设计、路径安排,明确了改革思路、改革目标、改革要求、改革重点任务等。
它们包括:《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全链条作出规范;
《重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采购当事人、采购程序、采购合同、采购档案、质疑投诉、信息公告及其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的规范;
《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环节、交易过程、后期环节、监督管理等作出全过程规范;
《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企业资产出租及其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范;
《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招标代理市场混乱、从业人员缺乏职业操守等问题;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评标专家专业性不够、不尽责履职和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重在解决评标方法不优、围标串标等问题突出的问题;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绿色通道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邀请招标和不招标项目的违规发包问题;
《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招标投标当事人不诚实守信、信用信息共享不畅等突出问题;
《重庆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的“微腐败”等突出问题;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突出问题;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擅自变更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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