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全域禁燃烟花爆竹 违法燃放要处罚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3日14时30分讯(记者 周盈)春节将至,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近日向市民发送了一封公开信,提醒广大市民,江北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经营、运输、存储和燃放的,要根据情况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告江北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
您好!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经江北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全区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
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生产、销售、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法燃放的,罚款100-500元直至拘留;非法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处5-15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协助做好我区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请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23-67851111
江北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