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走一半时绿灯变红灯 渝中交巡警用案例告诉你答案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15日14时讯 1月6日7时45分许,渝中交巡警接到报警,称有人闯红灯过马路被车辆撞倒在地。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民警却判了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1月6日7时25分许,罗某步行至渝中区打铜街上口人行横道处时,看到人行信号灯为绿灯,匆匆走上人行横道线,当罗某跑到横道线中间时,人行信号灯变成红色,为了顺利通过,行人罗某加快了步伐。
可就在此时,一辆停在路边等候通行的白色小轿车见通行灯变为绿灯时起步通行。不料,将行人罗某撞倒在地。旁边的行人众说纷纭,纷纷指责行人罗某不该闯红灯,造成自己受伤。
民警通过现场实地勘察,告知群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
行人罗某是在绿灯时进入人行横道线,并不算闯红灯;小车驾驶员应该停车起步注意观察,礼让行人。因此小车驾驶员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不管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都请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道路通行平安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