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主城通行限制放宽
我市公安交管推出5项新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
1月1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交巡警总队将陆续推出电子货车通行证等5项优化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服务措施。

皮卡车主城通行限制放宽
我市公安交管推出5项新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20-01-16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松)1月1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交巡警总队将陆续推出电子货车通行证等5项优化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服务措施。

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优化货车通行管理的5项措施,将按照分批推行的方式陆续实施,其中电子货车通行证及通行证网上申请将于1月20日启动实施,皮卡车网上备案管理将于2月底前推出实施,预约通行管理和重型货车的备案服务管理将于3月底前推出实施。

实行通行证网上办理和电子通行证管理

推行“互联网+通行证”自助办理和电子通行证管理,全面实行主城区红色、黄色通行证网上更换,并将主城区除危化品通行证以外的临时通行证、绿色通行证纳入网上申办。申办货车电子通行证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通行证二维码和相应的电子通行证信息,无需再到窗口申办纸质通行证。公安交巡民警现场执法中将通过执法仪扫描二维码即可对车辆持证情况进行核查。

申办渠道:申请货车电子通行证,无需再到窗口办理,可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终端自主办理。红色、黄色通行证全天24小时及节假日期间均可通过互联网终端申请换发。

取消新能源纯电动轻型货车通行限制

即日起,对悬挂我市新能源专用号牌且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轻型、微型纯电动货车,除主城区渝航大道、渝都大道(机场路)及因安全管理需要实施货车限行的个别道路外,全市范围内其余城市道路不受货车限行管理限制,无需再办理货车通行证。

放宽便利皮卡车进城限制

有通行主城区需求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对登记地在主城区的,实施备案通行管理,通过互联网自主备案,获得相应通行规定(主城区除机场路、渝航大道及部分过江桥梁外均可通行),并按规定通行即可,不再核发通行证;对登记地在我市但非主城区的,实行预约通行管理,按需按次申报进入主城,全年累计申报通行时间不超过120天,申办后按规定通行。

推行限行路段货车预约通行管理

对主城区部分货车限行路段实行预约通行管理,对持有红色、临时等通行证的货车,通行纳入主城区预约通行的货车限行路段时,可以在互联网上申请预约通行。持有红色、临时等通行证且有通行需求的货车,可以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终端提前自主申请预约通行。

实行重型货车备案服务管理

对在主城区范围内从事工程渣土运输的重型自卸货车实行备案服务管理。车辆管理人定期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终端将相关的车辆信息自行进行备案,并可通过互联网终端系统对备案货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已备案的重型货车可以按程序规定优先申请主城区临时通行证(渣土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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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车主城通行限制放宽
我市公安交管推出5项新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0-01-16 09:34:38 来源: 0 条评论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松)1月1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交巡警总队将陆续推出电子货车通行证等5项优化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服务措施。

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优化货车通行管理的5项措施,将按照分批推行的方式陆续实施,其中电子货车通行证及通行证网上申请将于1月20日启动实施,皮卡车网上备案管理将于2月底前推出实施,预约通行管理和重型货车的备案服务管理将于3月底前推出实施。

实行通行证网上办理和电子通行证管理

推行“互联网+通行证”自助办理和电子通行证管理,全面实行主城区红色、黄色通行证网上更换,并将主城区除危化品通行证以外的临时通行证、绿色通行证纳入网上申办。申办货车电子通行证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通行证二维码和相应的电子通行证信息,无需再到窗口申办纸质通行证。公安交巡民警现场执法中将通过执法仪扫描二维码即可对车辆持证情况进行核查。

申办渠道:申请货车电子通行证,无需再到窗口办理,可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终端自主办理。红色、黄色通行证全天24小时及节假日期间均可通过互联网终端申请换发。

取消新能源纯电动轻型货车通行限制

即日起,对悬挂我市新能源专用号牌且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轻型、微型纯电动货车,除主城区渝航大道、渝都大道(机场路)及因安全管理需要实施货车限行的个别道路外,全市范围内其余城市道路不受货车限行管理限制,无需再办理货车通行证。

放宽便利皮卡车进城限制

有通行主城区需求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对登记地在主城区的,实施备案通行管理,通过互联网自主备案,获得相应通行规定(主城区除机场路、渝航大道及部分过江桥梁外均可通行),并按规定通行即可,不再核发通行证;对登记地在我市但非主城区的,实行预约通行管理,按需按次申报进入主城,全年累计申报通行时间不超过120天,申办后按规定通行。

推行限行路段货车预约通行管理

对主城区部分货车限行路段实行预约通行管理,对持有红色、临时等通行证的货车,通行纳入主城区预约通行的货车限行路段时,可以在互联网上申请预约通行。持有红色、临时等通行证且有通行需求的货车,可以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终端提前自主申请预约通行。

实行重型货车备案服务管理

对在主城区范围内从事工程渣土运输的重型自卸货车实行备案服务管理。车辆管理人定期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终端将相关的车辆信息自行进行备案,并可通过互联网终端系统对备案货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已备案的重型货车可以按程序规定优先申请主城区临时通行证(渣土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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