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 在“破”字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重庆晨报讯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昨日,重庆市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完善破产审判规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为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市高法院近日集中出台了一批破产规范性文件。
市高法院副院长孙海龙介绍,2019年重庆法院审结的“破”字号案件(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393天,虽然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案件在六个月内得以审结,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分别为366天、487天,总体而言仍偏长,与国际先进经验相比,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为进一步推动破产案件审理简易化、高效化,降低破产回收时间成本,市高法院于去年12月31日出台了《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工作规范》。
孙海龙透露,该文件规定,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等情形的破产案件,应当适用简化审理。除特殊情况外,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一般应当在“破”字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下一步,市高法院还将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快出台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意见等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完善破产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助推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