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2】谣言,别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疫情传播态势、虚假防治措施等流言和谣言在网上传播,引发不少网民误解误读,个别网民编造传播虚假病例数据等谣言,极易引发社会恐慌情绪,严重影响网络安全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干扰。特别提醒:以下这些为谣言,信不得!

【2020.2.2】谣言,别信!

来源:网信重庆2020-02-02

导 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疫情传播态势、虚假防治措施等流言和谣言在网上传播,引发不少网民误解误读,个别网民编造传播虚假病例数据等谣言,极易引发社会恐慌情绪,严重影响网络安全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干扰。特别提醒:以下这些为谣言,信不得!

1

谣言:长寿万顺一村民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

真相来了

近日,在长寿万顺镇周边街镇,有广播消息称:长寿万顺某村民因感染“新冠肺炎”去世,为了大家健康,请出门戴好口罩。经长寿区委网信办核实,长寿万顺镇截至目前没有死亡病例,此消息系误传所致。

2

谣言:江津几江大院出现“新冠肺炎”感染者

真相来了

近日,有网友在朋友圈评论区传播一则“江津几江大院出现‘新冠肺炎’感染者”的消息。今日,经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截至目前,几江大院暂无疑似及确诊病例。

3

谣言:巫山县正在接受治疗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谭某死亡

真相来了

近日,网传消息“巫山县正在接受治疗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谭某死亡”,经巫山县公安局核实,系谣言。1月31日,编造、散布谣言的程某(女,25岁,巫山县人)道听途说,未经核实便编造谣言在微信群散布,随后被大量传播,引起群众恐慌。

4

谣言:荣昌鼓楼某水库死者系“新冠肺炎”去世

近日,在百度贴吧“荣昌吧”中,有传言“鼓楼二大队死者因‘新冠肺炎’感染去世,附近居民人心惶惶”,对此,荣昌区展开核查并发现,该人死于脑梗。

5

谣言:口含姜片出门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真相来了

近日,有消息称:口含姜片出门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专家表示,姜中的成分抗病毒本身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而且,新冠病毒是从呼吸道或者眼睛进入,口含姜片也没有跟病毒碰面的机会。

6

谣言:乳酸菌素片可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真相来了

近日,在朋友圈、微信群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乳酸菌素片对新型冠状病毒有治疗作用。然而,真相是什么呢?答案是:乳酸菌素的作用类似于酸奶,对于肠道菌群可能有一定作用,对于病毒无能为力。

相关法条链接

1

《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3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路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四)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当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

正处于关键期!

你的每一句谣言

都是在制造无谓的恐慌!

想“查获”更多疫情谣言?

关注“网信重庆”公众号

点击底部“重庆辟谣”菜单

即可查看“谣言,别信!”往期辟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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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寿区委网信办、江津区委网信办、荣昌区委网信办、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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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谣言,别信!

2020-02-02 23:09:39 来源:

导 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疫情传播态势、虚假防治措施等流言和谣言在网上传播,引发不少网民误解误读,个别网民编造传播虚假病例数据等谣言,极易引发社会恐慌情绪,严重影响网络安全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干扰。特别提醒:以下这些为谣言,信不得!

1

谣言:长寿万顺一村民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

真相来了

近日,在长寿万顺镇周边街镇,有广播消息称:长寿万顺某村民因感染“新冠肺炎”去世,为了大家健康,请出门戴好口罩。经长寿区委网信办核实,长寿万顺镇截至目前没有死亡病例,此消息系误传所致。

2

谣言:江津几江大院出现“新冠肺炎”感染者

真相来了

近日,有网友在朋友圈评论区传播一则“江津几江大院出现‘新冠肺炎’感染者”的消息。今日,经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截至目前,几江大院暂无疑似及确诊病例。

3

谣言:巫山县正在接受治疗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谭某死亡

真相来了

近日,网传消息“巫山县正在接受治疗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谭某死亡”,经巫山县公安局核实,系谣言。1月31日,编造、散布谣言的程某(女,25岁,巫山县人)道听途说,未经核实便编造谣言在微信群散布,随后被大量传播,引起群众恐慌。

4

谣言:荣昌鼓楼某水库死者系“新冠肺炎”去世

近日,在百度贴吧“荣昌吧”中,有传言“鼓楼二大队死者因‘新冠肺炎’感染去世,附近居民人心惶惶”,对此,荣昌区展开核查并发现,该人死于脑梗。

5

谣言:口含姜片出门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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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称:口含姜片出门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专家表示,姜中的成分抗病毒本身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而且,新冠病毒是从呼吸道或者眼睛进入,口含姜片也没有跟病毒碰面的机会。

6

谣言:乳酸菌素片可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真相来了

近日,在朋友圈、微信群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乳酸菌素片对新型冠状病毒有治疗作用。然而,真相是什么呢?答案是:乳酸菌素的作用类似于酸奶,对于肠道菌群可能有一定作用,对于病毒无能为力。

相关法条链接

1

《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3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路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四)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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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韩曜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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