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重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年审不予处罚 这些业务还可延期处理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14日13时05分讯(记者 刘艳)今(14)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发布消息,疫情期间,总队将加强高速公路路网通行保障工作,保障防控物资优先通行,同时采取人性化执法措施,对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不进行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介绍,疫情期间,总队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疫情结束后,客货运输经营者及车辆应当及时延续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制度恢复到原政策制度执行。
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对于需要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行处理的交通违法,疫情期间当事人不能及时前往处理的,允许延期处理,暂停对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每日百分之三的加处罚款。暂停“加处罚款”从2020年1月20日起,到疫情结束。
此外,总队将积极引导当事人网上自助处理,通过在“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可处理在重庆市高速公路上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内的交通违法案件,还可缴纳其他已送达处罚决定书的交通违法案件,最大限度地让市民在疫情期间足不出户就能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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