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 全面落实网上立案无纸化
华龙网2月22日11时30分讯(记者 李袅)2月21日,重庆市高法院、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将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
全面落实网上立案无纸化
《通知》提到,全市法院要进一步规范网上立案的审核流程,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过在线诉讼平台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和期限,逾期未补正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要严格执行网上立案审核时限,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的申请,一律在七日内完成审核;要全面落实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要求,除确有必要提供纸质材料外,一律接收电子材料并依法立案。
同时,完善网上交费流程,当事人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发送的交费通知、交费编号通过网上银行、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交费并获取财政电子票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积极引导当事人网上交费和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不需要到法院换开纸质票据。
在线庭审活动一律以在线视频方式进行
据悉,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快网上法庭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网上庭审操作规程,对当事人不同意在线庭审、不具备在线庭审技术条件以及需现场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情形的案件,不得适用在线庭审。
在线庭审活动一律以在线视频方式进行,不得采取书面或者语音方式;要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同步生成庭审电子笔录,由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在线确认,确保在线庭审活动效力。
同时,在线庭审应当遵循诉讼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对当事人明确同意在线庭审,但不按时参加或者庭审中擅自退出的,除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可以认定为“拒不到庭”和“中途退庭”,分别按照诉讼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可通过重庆法院“易达”系统送达诉讼文书
《通知》提到,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通过重庆法院“易达”系统送达诉讼文书,也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电子方式送达文书和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得采用电子方式送达。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当事人还可通过拨打各法院公开的诉讼服务联系电话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已开通部分服务功能,正在升级调试中)办理查询咨询、案件延期、联系法官等诉讼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