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情案件当日立案、快速审理、专案专执 重庆出台“意见” 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
李丰川通报有关情况。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裕锟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25日16时16分讯(记者 伊永军)在今(25)日召开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丰川就复工复产的法治保障和用工保障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李丰川介绍,2月24日,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0条,主要包括:
依法严惩违法犯罪。我市政法机关态度鲜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扰乱公务等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虚假诉讼、欺行霸市等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准确适用法律政策。在企业复工复产、生产自救过程中,劳资双方可能面临一些具体困难、产生一些矛盾纠纷,比如合同未能按期履行、到期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工资报酬出现争议等等,有的企业还会面临重大经营困难甚至陷入无法继续经营的困境。对此,《意见》明确了涉及企业和员工的民商事案件和矛盾纠纷处理中的相关法律适用、政策理解的具体规则,健全落实诉调对接、裁审衔接机制,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按法律、政策达成和解。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实行当日立案、快速审理、专案专执。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风险、漏洞,以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确保纠偏查错。针对企业特别关心的查封、扣押、冻结资金和限制人身自由问题,明确要求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不得冻结用于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疫情防控专用物资和资金,加强对涉企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必要性审查,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和政务服务。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突出法律服务的“全天候”“一站式”“全覆盖”,比如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和抗疫一线人员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等。
健全落实政企沟通对接机制。为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针对性、实效性,《意见》提出要完善政企沟通衔接机制,通过定点联系、走访下访接访等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及时有效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问题和难题。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涉企负面信息澄清机制,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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