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支持企业40条”中续贷续保、融保增信政策 这份具体说明请收好
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金勇杰通报有关情况。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谢鹏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3日17时讯(记者 冯司宇 伊永军)在今(3)日的重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金勇杰就“支持企业40条”中的续贷续保、融保增信两条政策具体操作进行了简要介绍。
一、关于续贷续保操作问题(正文“加大金融支持强度”中的第一条)
金勇杰称,这项政策包含三类对象,第一类针对困难中小微企业,第二类针对其中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第三类针对在贷款时有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中小微企业。
(一)对第一类即困难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操作流程
该项措施依据是银保监会《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要求,对象是: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贷款现在已经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企业认定标准要符合工信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受疫情影响困难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延期支付本金利息、免收罚息的申请,银行金融机构接到申请后,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双方按照《合同法》、《商业银行法》完善相应的合同及协议等相关手续,即可办理,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金勇杰现场举了个例子,如我市某药业有限公司在重庆农商行南川支行贷款4800万元,应于今年2月归还贷款,但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经向南川支行提出申请,该行立即对企业反映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完善手续,将应于2月归还的贷款延期至6月归还,缓解了企业还款压力。
(二)对第二类即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展期续贷的操作流程
这部分措施是在上一部分措施上的进一步深化,目的是帮助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银行贷款规模不大,但数量较多,抗风险能力相对更薄弱的小微企业。政策力度更大,时间范围更宽,支持对象更聚焦,对受疫情影响的,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即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区间内到期的)、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困难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均可享受,可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方法同上),贷款本金最长可展期6个月,利息可最长可缓期6个月支付(如3月21日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均可最长可延期到9月21日还本付息,展期期间不视为逾期贷款,也不应加收罚息)。
市金融监管局希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渝的市级总部授权各支行办理,尽可能简化流程,不需要层层审批,也鼓励银行运用现代通讯技术、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等方式在网上办理,让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三)对第三类即以上有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中小微企业续保的操作流程
以上展期续贷企业中,有一部分是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了担保的,这部分企业在办理展期续贷时,除了银行外,还需融资担保机构同步配合办理续保,才能实现展期续贷。在实际操作中,由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通过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机构审核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融资担保机构审核,各融资担保机构与企业共同完善续保法律文书,配合银行做好同步续保工作,并缓收担保费。适用期限与贷款展期续贷应保持一致。我们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也要配合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均应做到应续尽续、应展应展。
二、关于融担增信的操作流程(正文“加大金融支持强度”中的第三条)
该项措施适用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实际操作中,首先可由以上企业向银行机构提出新增贷款或续贷申请,经办银行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各融资担保机构推送。其次各融资担保机构主动通过企业信息平台等渠道主动对接以上企业。同时在不违背内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各融资担保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担保,简化程序和手续,减少材料申报,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办理效率,力争48小时内向银行出具保函。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鼓励各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担尽担,并相应将担保费减免10%以上。
金勇杰提出,如我市三峡担保公司主动对接一家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通过“绿色通道”在48小时内完成担保审批工作,2次向该公司提供共计2200万元信用担保,并免受企业担保费和保证金,有效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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