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防治原则指导性更强
李少荣回答记者提问。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裕锟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7月29日11时15分讯(记者 王玮)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今(29)日,在《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简称:《条例》)修订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列松介绍了新修订的《条例》的突出特点,其防治原则指导性更强。
新修订的《条例》将地质灾害防治原“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调整为“避让优先、综合防治”的原则,从而更清晰的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例如一些农村偏远山区,居民较为分散,治理难度大,宜优先采用避险移民搬迁措施;城市、集镇、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干线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宜采取综合防治,消除安全隐患。
从《条例》中不难看出,新修订后的内容更突出科学防灾导向,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化管理体系成为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性制度。
此外,《条例》也更清晰地划分了各部门的防治责任,并补充了建设单位未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处罚条款,调整了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无关工程活动的罚款标准。而对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单位备案,也取消了一系列繁琐的审批程序,既提高了治理工程效率,又减轻了建设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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