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措施 重庆13部门联合推动金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8月5日,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发布消息称,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等13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20条支持措施,推动金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走深走实。
《方案》明确,金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以坚持服务实体、防范风险、政策协同、创新联动、互利共赢为原则,以服务通道、物流、贸易和产业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金融政策、组织、产品和服务体系,增强区域金融市场集聚辐射和跨境联通能力,支撑重庆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统筹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积极促进和参与通道沿线国家、国内沿线省市和成渝城市群的金融合作,进一步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助力重庆建成内陆开放高地,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开发开放。
在推动金融服务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将建立通道沿线省市金融合作机制,在项目规划、评审评级、信贷管理、融资增信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合作协调,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融资等加大对通道关键领域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投放。同时将建立通道投融资对接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督导精准对接。深化铁路运单物权化试点,扩大铁路提单在托收、押汇、国际国内信用证等贸易结算融资业务中的运用,协调相关省区推动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
在强化金融服务通道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拓宽西部陆海新通道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票据保理、货运主个人经营性贷款、车辆等专用设备抵押贷款、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建立物流企业授信审批放款的“绿色通道”。
在提升金融服务通道经贸发展能力方面,《方案》提出,将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国际产能合作和通道沿线园区产业升级。优化通道贸易融资和保险服务,促进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鼓励金融机构为通道跨境贸易和投资量身设计结算产品,加强人民币跨境使用服务。
在提升通道金融开放合作水平方面,《方案》提出,将扩大与新加坡及东盟国家金融机构的国际合作,推动与新加坡及东盟国家金融市场联通和金融合作。
在优化政策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重庆市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要强化政策合力,建立金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会商协调机制,加大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工作推进和督导考核,推动金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