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技术进步 重庆市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9月4日起施行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21日15时36分讯(首席记者 黄宇 实习生 段金鑫)日前,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新通过的《重庆市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9月4日起施行,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含科卫合作)开展的中医药科研项目,以促进中医药技术进步和学术发展。
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指导项目。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建立重点项目库,适时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中药材良种选育、栽培技术等研究项目不超过4年。鼓励多学科、多单位联合承担研究任务。
项目申请单位应是本市范围内具有相应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教育、科研等单位,并能够为项目提供支持条件和资金保障。立项项目应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中医药研究特色,有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
市卫生健康委将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审定项目的变更和终止;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评审专家进行信用评价。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重庆市大力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开展成果转化24项,转化金额61072万元;开展技术服务238项,实现服务收入5195万元,直接经济效益达25亿元;开展临床优势项目研究,总结推广运用临床诊疗方案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