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尾鱼苗已放生 !重庆首例检方支持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成功办理
三起非法捕鱼案件的当事人放生鱼苗。江北区检察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10日17时讯(记者 王玮)近日,三起非法捕鱼的当事人来到湖边放生鱼苗,随着20万尾游进了长江天然水域——江北区五宝镇明月湖,这也标志着重庆市首例检方支持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的成功办理。
据介绍,7月中旬,周某某、刘某某、曾某某等三人在江北鱼嘴镇梅子湾大桥下的朝阳溪(禁渔区),把捕鱼工具地笼网(禁用渔具)放入河里。几天后,由周某开车,将三人载到下网处,拉起之前下放的地笼网,并将捕获的渔获,全部拾起,装入带到现场的铁桶中。
在拾起渔获物上岸后,周某、周某某被当场捉获,现场查获渔获重量共计15.15公斤。次日,刘某某、曾某某投案自首。目前,周某某、刘某某、曾某某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周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依法作微罪不诉处理。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鉴定,本次非法捕捞将实际导致幼鱼损失量约为 1.54 万尾。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现场。江北区检察院供图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发
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李雪琴向记者介绍,在立案调查和证据材料收集期间,涉案当事人有意愿支付生态修复赔偿金。为此,江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主动联系赔偿权利人江北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并支持双方进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江北区检察院则以支持磋商人身份,见证了双方磋商以及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全过程。
因为此时是长江涨水期,鱼苗在自然河流中存活率不高,所以本次放流选择在江北区五宝镇明月湖放生点。明月湖系长江的天然水域,可联通长江,鱼苗将在此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暂时喂养,再把它们放归于长江流域。
增殖放流现场,检察干警、公安民警、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与涉案当事人一道,将20万尾6—8厘米长的鱼苗,共计2000余斤,品种包括了花鲢、白鲢、鲫鱼、草鱼、青鱼……全部投放到了明月湖中。
“以后一定遵纪守法,不仅自己要牢记长江禁渔的规定,也会规劝喜欢钓鱼的朋友一起保护母亲河。”参与增殖放流的当事人也在现场做出承诺。
据了解,今年5月,市检察院与市高级法院、市生态环境局等七家单位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提出要强化诉前联系,诉中协作,以及诉讼衔接和强化修复实效等,此次重庆市首例检方支持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正是这一探索的有效尝试。
“围绕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这一主题,我们结合实际,支持了三起案件启动磋商程序,并取得实效。”李雪琴表示,此举用最小成本,实现受损公益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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