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动|重庆加强城管执法全过程管理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崔曜)9月1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9月调度会上获悉,今年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队伍将加强城管执法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
调度会上,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行政执法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少数执法人员的执法不作为让违法行为“畅通无阻”,破坏法治环境;执法不公正,畸轻畸重,选择性执法;执法不规范,影响执法形象;执法不公开,暗箱操作,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管理,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最终实现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明确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和具体执法办案工作中坚持多教育少处罚、多劝导少呵斥、多服务少强制工作规范。同时,市城市管理局明确“八个严禁”行为:严禁无证从事执法工作;严禁故意损毁、非法扣押和处置相对人财物和乱罚款;严禁吃、拿、卡、要;严禁私用执法车辆;严禁威胁、辱骂、殴打相对人;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执勤、值班的纪律要求。
此外,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与公安、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健全定期联系、信息共享、联勤联动、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的工作机制,从而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推进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