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一座“污染山”变身青草地 司法护航美丽长江看重庆法院出招
中化涪陵化工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袅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22日10时讯(记者 李袅)9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司法护航美丽长江”集中调研宣传活动首站来到重庆,并前往中化涪陵化工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一块由工业遗址环境修复而来的绿地,格桑花、波斯菊争相绽放。曾经的磷石膏弃物堆积地通过覆土、栽植绿色植物等措施,如今已换上“新衣”。
常年超标排放污染物堆积成巨大渣场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涪陵化工),是重庆涪陵区长江边上的一家大型化工企业。当时该企业常年超标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磷石膏弃物堆积成巨大渣场,渣场产生的渗滤液不断外流,而渣场不远处就是长江。
2017年1月,中华环保基金会向重庆三中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该院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2017年底,该案调解结案。根据调解协议,公司要在两年内完成所有停产,磷石膏堆场的封场、覆土、复绿,磷石膏渗滤液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运,生态环境整治等一系列的生态修复工作。
铺设的防渗透膜的截洪沟,用于搜集雨水排出堆体外。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袅 摄
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案件执行督促机制
“市三中法院受理的中华环保基金会诉中化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公益诉讼一案,中化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在长江边堆积磷矿渣数十年,对长江中下游几亿人的饮用水安全造成严重隐患。”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结案后法院坚持三年定期跟踪回访,督促企业投入上亿元,严格按照方案修复生态环境,确保长江不被污染,彻底消除隐患。
该案修复部分将耗时2年、耗资上亿,如何确保案件执行到位?市三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案件执行督促机制。针对需要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的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与环境资源行政部门联动、适时监督修复过程等方式,主动督促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环境修复义务,对义务人拒不履行的,主动移送强制执行的司法机制。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在现场看到,堆体周围已完善,铺设的防渗透膜的截洪沟,用于搜集雨水排出堆体外,整个堆场绿草茵茵。调解协议规定中化涪陵化工建设一座磷石膏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污水处理,渗滤液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如今,经过处理的渗滤液,已变得清澈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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