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请假最长可达六个月 重庆市出台首个《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26日18时讯(记者 王玮)“如今公司在上海的业务恢复了正常,还签了几个上千万的新合同呢。”9月16日,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来到九龙坡区检察院,高兴地与检察官分享公司的经营近况。前不久王某的公司还因为他的“请假”问题损失了几笔订单。这次公司经营局面的扭转,还要得益于重庆市首个《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的出台。
王某曾因一起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缓刑考验期内需要在九龙坡区接受社区矫正。而作为一家年收益7.5亿,员工上千人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之一,王某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需到外地出差,参与项目谈判,拓展公司核心业务和会签重要合同。
“每次出差,要提前三四天向社区矫正部门请假,审批又要等几天,全部流程走完,许多外地业务基本就无法开展了。”谈及矫正期间的请假问题,王某感慨万分。也正因如此,王某与几笔大单生意失之交臂,这成为让他头疼的事儿。
今年8月,困扰王某的请假问题出现了转机。在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中,九龙坡区检察院针对此类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
“九龙坡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500余人,其中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共50人,约占总数的10%。”检察官们了解到,困扰王某的诸如“手续繁琐”、“获批时间较短”等请假难题,同样存在于众多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涉企矫正对象中。
在深入调查研究后,8月5日,九龙坡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出差请假作出灵活规定,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工作、生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次性请假有效期可达六个月”、“可通过电话或者微信、电子邮件等即时方式提出申请”......《办法》不管是简化审批流程,还是创新请假方式,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社区矫正对象在请假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制度上为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如今请假方便了,订单有了保障,为公司赢回了市场和口碑。这套‘管理办法’太人性化了!”拿到第一张请假条,王某激动地对检察官说道。
此外,九龙坡检察院还同步强化对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监督,做到“一人一卡”,会同区司法局走访辖区内涉企矫正对象,详细掌握其所在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现状、矫正阶段的困难等情况,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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