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自贸区法院就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专门发布“诉讼指引”
媒体通气会现场。法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30日16时讯(记者 李袅)作为自贸区常见交易纠纷,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因法律风险防控不到位导致败诉、诉讼迟延,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并不鲜见。今(30)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四川自贸区法院联合发布《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简称《指引》)。今后,从买卖合同纠纷诉前准备、诉讼程序到多元解纷等,这份全流程指引将满足当事人多个环节的需求。
据介绍,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是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的多发、常见案件类型,标的金额通常较大,涉及自贸区企业的切身利益。数据显示,2019年重庆自贸区法院新收各类货物买卖合同939件,立案标的额8.5790亿元,新收案件数量、立案标的额分别占全部民商事诉讼案件的9.63%、30.82%。今年1-9月,共新收货物买卖合同纠纷352件,立案标的额4.2842亿元。
记者看到,此次发布的《指引》共分为四部分九个小项。诉前准备指引,为当事人提供风险预判和程序选择指导;诉讼准备指引,从明确法律关系性质、确定管辖、准备诉讼材料等方面提供清晰的引导;诉讼程序举证指引,则就证据提交的时限、形式、重点内容等作出详细提示;附件即要素式起诉状,为当事人提供了不同情形的要素式起诉状模板及相关法律规定。
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联合发布《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和《川渝自贸区法院市场主体投资风险典型案例》。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袅 摄
重庆自贸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个全流程的指引,提到了从起诉前到诉讼结束各个节点应注意的问题。当事人可利用两地自贸法院搭建的多元解纷平台,选择最经济、最有利的包括诉讼、调解、仲裁在内的解纷方式。
同时,川渝自贸区法院均集中管辖涉外、涉港澳台的货物买卖等商事案件,针对此类案件在程序方面的特殊要求,《指引》也作出重点提示。
在诉讼程序举证指引方面,比如买卖合同常见争议的微信、电子邮件、QQ等新类型证据的取证等,其中就详细提到,需整理聊天时间、聊天主题及聊天内容等形成书面记录。此外,《指引》提供了不同情况下的诉状模板,指导当事人起草诉状,并据此进行相应举证准备。
发布这份《指引》的同时,两家法院还首次联合发布《川渝自贸区法院市场主体投资风险典型案例》,涵盖市场主体出资、内部治理、商业往来产生的纠纷,具体包括股东出资、股东资格确认、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解散、公司证照返还、请求变更公司登记、公司担保审查、合伙协议签订与履行中的风险点。
下一步,川渝自贸区法院还将在《川渝自贸区法院合作共建协议》框架下,共享资源、汇聚智慧,继续深化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努力推进裁判尺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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