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档案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看重庆如何学习宣传贯彻
重庆市档案局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座谈会。

新修订档案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看重庆如何学习宣传贯彻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0-12-03

重庆市档案局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座谈会。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伊永军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3日17时50分讯(记者 伊永军)2021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将正式施行。日前,重庆市档案局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座谈会。

重庆举行座谈会 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

此次座谈会从组织领导、学习培训、宣传引导、制度建设等方面,总结回顾了我市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的前期工作。来自重庆区县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以及市级机关、街道档案工作机构的负责人与局机关相关处室人员一道,交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与会人员从实际工作出发,结合新修订档案法的贯彻落实发表了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表示:新修订档案法从全局高度回应了当前档案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站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档案工作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方向,对于促进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全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搞好新修订档案法学习教育,营造学好用好新档案法浓郁氛围,及时跟进制度“立改废”,确保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与新修订档案法衔接协调,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此外,此次座谈会是重庆市档案局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开展的重要活动之一,对于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具有强化推动作用。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 优化档案开放利用服务的法律制度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档案法自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据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档案全面记录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与每个组织和每个人密切相关。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决策者、管理者,无论是国家机构还是社会组织,都是档案的形成者、档案保护的参与者、档案的利用者,档案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为此,新修订档案法增加了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档案违法行为,有权向档案主管部门举报;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等等。

从具体措施上来看,新修订档案法增加了公民“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规定,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的权利,将档案封闭期由“三十年”缩至“二十五年”,拓展档案开放主体,增加提前开放档案类别,明确档案开放主体责任、法律责任、救济途径和投诉处理、处分处罚等具体规定,形成了一整套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档案开放利用服务的法律制度,为档案工作“走向开放”奠定坚实基础。

从重庆范围来看,2019年,全市各级档案馆接待利用者35万余人次,提供档案利用76万余卷(件);编研档案参考资料等成果10多种、近1000万字。

下一步,全市将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切实掌握人民群众对档案的真实需求,提前开发、主动提供开放档案利用。细化设计安排,将人民群众利用需求强烈的档案列为开放鉴定重点内容和优先范围。不断改进提升,加大档案开放鉴定力度,确保提前开放档案规定落地落实;优化完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的利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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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档案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看重庆如何学习宣传贯彻

2020-12-03 18:17:36 来源:

重庆市档案局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座谈会。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伊永军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3日17时50分讯(记者 伊永军)2021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将正式施行。日前,重庆市档案局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座谈会。

重庆举行座谈会 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

此次座谈会从组织领导、学习培训、宣传引导、制度建设等方面,总结回顾了我市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的前期工作。来自重庆区县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以及市级机关、街道档案工作机构的负责人与局机关相关处室人员一道,交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与会人员从实际工作出发,结合新修订档案法的贯彻落实发表了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表示:新修订档案法从全局高度回应了当前档案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站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档案工作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方向,对于促进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全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搞好新修订档案法学习教育,营造学好用好新档案法浓郁氛围,及时跟进制度“立改废”,确保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与新修订档案法衔接协调,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此外,此次座谈会是重庆市档案局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开展的重要活动之一,对于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具有强化推动作用。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 优化档案开放利用服务的法律制度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档案法自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据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档案全面记录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与每个组织和每个人密切相关。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决策者、管理者,无论是国家机构还是社会组织,都是档案的形成者、档案保护的参与者、档案的利用者,档案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为此,新修订档案法增加了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档案违法行为,有权向档案主管部门举报;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等等。

从具体措施上来看,新修订档案法增加了公民“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规定,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的权利,将档案封闭期由“三十年”缩至“二十五年”,拓展档案开放主体,增加提前开放档案类别,明确档案开放主体责任、法律责任、救济途径和投诉处理、处分处罚等具体规定,形成了一整套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档案开放利用服务的法律制度,为档案工作“走向开放”奠定坚实基础。

从重庆范围来看,2019年,全市各级档案馆接待利用者35万余人次,提供档案利用76万余卷(件);编研档案参考资料等成果10多种、近1000万字。

下一步,全市将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切实掌握人民群众对档案的真实需求,提前开发、主动提供开放档案利用。细化设计安排,将人民群众利用需求强烈的档案列为开放鉴定重点内容和优先范围。不断改进提升,加大档案开放鉴定力度,确保提前开放档案规定落地落实;优化完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的利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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