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深化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加速成果转化
“三权”下放促活力 分配改变有动力
记者 张亦筑
12月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三权”下放、转化收益激励、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初创期科技企业融资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也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
“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权限至单位,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部分所有权,可以更直接、更有效地激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3月,我市出台《关于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管理权限,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对持有的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
今年3月,我市新修订的《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在不变更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前提下,可以将职务科技成果部分或全部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使用、转让、投资等。同时,《条例》在地方性法规层面率先规定,鼓励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等改革试点。
重庆大学通过积极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在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进行作价投资时,学校收取一定比例资源占用费后,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自行实施转化。近一年来累计有6组成果(含64项专利)经专业机构评估价值5222万元,经核算收取资源占用费314万元后实施了权益让渡,吸引投资超过3亿元,极大地调动了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改变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方式
“《条例》加强了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相关的分配比例、净收入计算、限期奖励等方面条款设置,提高科技成果完成人享受奖励比例。”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高校院所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方式和数额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从转让或者许可净收入、对应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
例如,重庆文理学院自主研发了PDE5抑制剂一类新药,在临床上可以用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ED)、肺动脉高压(孤儿药)和前列腺增生与肥大等疾病,已获得ED适应症中国和美国新药临床批文、肺动脉高压适应症中国新药临床批文。
2019年5月,重庆文理学院将该项成果转让给重庆迪康尔乐制药有限公司,获得现金收益3000万元。根据该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规定,成果完成团队获得了转让金额80%的奖励,共2400万元。
启动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示范建设
为了给科技成果供需双方提供有效对接和高水平服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的良性循环,2018年以来,我市启动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示范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构建适应于创新创业创造需求的优良生态环境,推动大学科研成果就近转移转化。
环重庆大学创新生态圈打造了3.5万平方米的光谷·智创园,环西南大学创新生态圈打造了约2.5万平方米的西南大学(重庆)产业技术研究院……各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围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整合利用高校周边闲置厂房、楼宇等载体,搭建了各类创新创业平台。
据统计,截至今年三季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6个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累计入孵企业1803家、团队1281个,孵化毕业企业622家、高新技术企业46家,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