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好声音⑩ | 基层代表出“妙招”关爱独居老人、终生无子女者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23日12时讯 (记者 连肖)“我把在社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都写进了建议。”重庆市人大代表、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张家坡社区党委书记文绍英,在重庆两会期间抛出6份建议,有3份是关注弱势群体。针对独居老人和终生无子女者,她接地气的建议被赞是“妙招”。
为独居老人安装“智能四小件”
“独居老人最怕的,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文绍英认为,有必要为独居老人安装“智能四小件”,即智能水表、智能门磁、烟感报警器、红外监测器,让“四小件”全方位守护独居老人。
“四小件”有何妙用?文绍英解释,智能水表可以实时监测老人的用水情况,12小时内用水量一旦低于0.01立方米,在街道建立的“一网统管”平台就会接收到报警信息,社区志愿者就能第一时间上门查看老人情况。“这就是安装智能设备的大用场。”
文绍英认为,老龄化趋势下,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已势在必行。她建议,社区扩大对独居老人的帮扶范围,凡是有需求的独居老人,都可以向社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申请专项服务,让独居老人衣食住行无忧。服务可以视具体对象和内容,确定为全公益或半公益性质。
同时,她建议引导鼓励代际赡养,倡导鼓励儿女、孙辈赡养老人,经常探视、看望老人,定期评选表彰和宣传孝老爱亲模范,曝光虐待遗弃老人的失德案件。
呼吁关注“终生无子女者”
多年的社区工作经验,让文绍英关注到一个特殊群体:终身无子女者。
她调研发现,根据现有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是残疾人的父母,都可以享受相应政策的经济补贴。但是,终身无子女者退休后,政策却没有体现相应的照顾。
文绍英据此呼吁,要改善终生无子女退休职工的待遇,对终生无子女退休职工按照“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的原则,即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就业的终生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退休金按原工资百分之百发给;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就业的终生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退休金按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给付,充分保障实行劳动就业保险政策以前已经就业的终生无子女职工退休后生活质量不降低。
她还建议,未生育子女且未抱养的职工,也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工资增加5%的待遇,丧偶重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去世的一方不会享受此待遇,相当于三个人一个孩儿,夫妇双方也都应享受退休工资增加5%的待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